淮滨论坛
标题:
如果有一天,感情需用法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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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1-1-6 16:18
标题:
如果有一天,感情需用法规约束……
关键字:
修正草案 常回家看看 子女 空巢老人
事件回顾:
子女由于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而离家后,独守“空巢”的中老年夫妇无人照料,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直击事件现场
看吧观点:
今年,你回家几次?
你说你工作忙,应酬多,
眼瞅着岁月不饶人却还一无所获。
自卑啊自尊啊小情绪在年关的时候都涌上来了,一句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就搪塞了父母翘首期盼你回家的希望。
现如今,连法律法规都能体会父母情感:钱财身外物,团圆合家欢。
你呢?
他呢?
我呢?
她呢?
我们为什么不回家?
作者:
淮草1977
时间:
2011-1-6 23:39
隐藏投票的会员 总共有1人参与本次投票 发起于:2011-01-06 16:18 至 1902-04-18 09:50 结束
灰灰
你这个截止时间有点问题啊
作者:
淮草1977
时间:
2011-1-6 23:40
楼主这个投票贴啥意思啊?
作者:
淮草1977
时间:
2011-1-7 12:37
如果有一天,感情需用法规约束
那是人类的悲哀
作者:
逐香尘~
时间:
2011-1-8 13:01
那个爸妈都在一起来着。。。
回家没住 的地儿。。
那什么。。。。
作者:
淮草1977
时间:
2011-1-8 13:35
来顶一下着个帖子
很好的调查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1-1-8 13:41
常回家看看,常给父母打电话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1-1-9 16:02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1-1-9 20:22
刚发现 我选的 都选了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1-1-9 20:23
还是沉了吧,哥以后再也不会发这样的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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