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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此男该不该判死刑?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缕孤烟细    时间: 2014-6-20 17:03
标题: 此男该不该判死刑?
2014年6月19日,广西东兴“7·23”计生局凶杀案19日在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去年7月,何深国因超生的第4个孩子未及时办理入户,砍死东兴计生局2名工作人员,砍伤3名工作人员和1名律师。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深国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何深国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283388.39元。宣判后,经审判长批准,被告人何深国允许和家属见面。在会见时,其妻痛哭,并亲吻了他的脸颊。据悉,何深国在宣判后表示上诉。






作者: lisa    时间: 2014-6-20 17:10
我觉得应该判终身监禁,毕竟现在感觉死刑有点太残酷!!
作者: eason    时间: 2014-6-20 17:13
原因肯定不是这么简单
作者: 孤星冷月    时间: 2014-6-20 17:13
计划生育,天朝体制造成的悲剧!
作者: 淮水幽幽    时间: 2014-6-20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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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九霄天籁    时间: 2014-6-20 17:17
标题: 回 淮水幽幽 的帖子
淮水幽幽:杀人偿命,没有借口。 (2014-06-20 17:16)
狠角色啊没看出来!!
作者: 淮水幽幽    时间: 2014-6-2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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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九霄天籁    时间: 2014-6-20 17:28
好吧  暴漏了你的专业了?

内容来自[短消息]
作者: 秋意浓    时间: 2014-6-20 17:29

作者: 深度暧昧    时间: 2014-6-20 18:32
面对强大的公权力执法机关、个人太过渺小,行为过激的反抗、情有可原——死缓即可、无须立即执行!
作者: 深度暧昧    时间: 2014-6-20 18:35
标题: 回 淮水幽幽 的帖子
淮水幽幽:杀人偿命,没有借口。 (2014-06-20 17:16)
世人皆曰可杀之人、杀之无罪!——古来王侯将相、英雄豪杰那一个不是满手血腥、杀人如麻?
作者: 淮水幽幽    时间: 2014-6-21 22: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深度暧昧    时间: 2014-6-22 03:13
标题: 回 淮水幽幽 的帖子
淮水幽幽:你也信仰希特勒?

内容来自[短消息] (2014-06-21 22:01)
我的信仰是——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作者: 幻影    时间: 2014-6-22 11:43
讲述的太笼统
作者: 无言的人生    时间: 2014-6-24 21:08
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太多了,有点官逼民反的意思,老百姓的日子暗无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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