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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子强奸兄弟女儿入狱 后强奸13岁继女致其流产 [打印本页]

作者: 杨少    时间: 2014-7-1 09:18
标题: 男子强奸兄弟女儿入狱 后强奸13岁继女致其流产
6月27日,记者从尉氏县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请抗诉的雷某强奸幼女案,经二审法院审理,认定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改判被告人雷某13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现年43岁的犯罪嫌疑人雷某系尉氏县人,2001年曾因强奸其兄弟家的女儿,被尉氏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年。然而,9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让雷某痛改前非。出狱后的雷某再次将魔爪伸向自己年仅13岁的继女霍某。自2013年2月份以来,雷某先后多次在自己家中,采取哄骗、威胁等手段对年幼的霍某进行奸淫。2013年6月,霍某放学回家后突然自然流产,在母亲的追问下,内向胆小的霍某终于说出了实情。
  2014年2月26日,一审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8年。
  尉氏县检察院认为,对雷某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理由是:该案系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实施的强奸犯罪,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并造成被害人怀孕流产,其强奸行为属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应在10年以上幅度内量刑,且雷某有奸淫幼女的犯罪前科,系累犯,反映雷某的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
  2014年3月7日,尉氏县检察院遂提请开封市检察院向开封市中级法院进行抗诉。开封市中级法院再次审理了此案,并于6月18日作出终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雷某有期徒刑13年。
作者: wilson    时间: 2014-7-1 09:38
为什么不枪毙?
作者: 秋意浓    时间: 2014-7-1 09:40
畜生不如
作者: eason    时间: 2014-7-1 09:51
拉出去枪毙一百次
作者: lisa    时间: 2014-7-1 09:57
可恶!!这种人活着就是害人!
作者: 海棠才谢    时间: 2014-7-1 09:57
才几年牢  我擦 应该枪毙的
作者: 那傷、眞淒涼    时间: 2014-7-1 10:07
下油锅
作者: @落幕    时间: 2014-7-1 10:11
畜生  应该枪毙
作者: 心如刀割    时间: 2014-7-1 10:14
真是闻所未闻
作者: 杨少    时间: 2014-7-1 10:17
标题: 回 wilson 的帖子
wilson:为什么不枪毙?  (2014-07-01 09:38) 
法律漏洞啊
作者: 玩世不恭    时间: 2014-7-1 11:11
无耻的畜生!
作者: 娜乌西卡    时间: 2014-7-1 11:14
拉出去五马分尸 然后再去喂狗  这种人渣真是恶心到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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