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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居民状告住建局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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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用你说
时间:
2015-2-4 18:02
标题:
信阳一居民状告住建局乱作为
已经建21层的大楼像一座山一样将后面居民区挡住
日前,有信阳市潢川县居民向映象网记者反映,该县交通局第三运输公司(原大修厂)危房改造项目, 因采光权遭到金灿小区业主们的极力反对,但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规给开发商李京阳办理证件。经过两次法院诉讼,法院判决撤销颁发的证件。
据居民赵先生介绍,在2014年6月17日上午,金灿小区6户业主状告潢川县住建局乱作为一案在光山县法院开庭审理。
一审法院于9月23日判决:撤销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开发商李京阳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由于开发商李京阳不服判决,遂于同年10月份将该案上诉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11月24日做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决定,并要求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赵先生告诉映象网记者,在信阳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之后,也就意味着开发商李京阳所建楼房为违章建筑。之后,业主要求维护正当权益,潢川县有关部门协调几方召开了“协调会”,结果是原计划盖26层的高楼,现在盖21层。
对于此结果,业主们不同意,一栋21层高楼挡在6层居民区前面,严重影响了生活。现在法院已经撤销了开发商的相关证件,为何对此违建没有任何处理?没有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带着业主的疑问,映象网记者于1月30日,采访了潢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健。他回应称,我们给开发商办理的证件都是经过依法审批的。这个事情是我来之前都已经办理好的,该项目是潢川县规划委员会通过之后,才到我们单位进行行政审批的。我在履行相关程序时,少了一个听证会环节。法院以此为由,撤销了我们审批颁发的证件。之所以少了听证会,是我们误认为县里群工部的听证会可以代替行政审批前的听证。尽管这个楼已经盖起来,但是我们还得重新走审批手续。现在房子确实属于违章建筑,但是已经盖起来了,我们不可能不批准他们的相关手续。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的问题,我们会承担相关责任。
作者:
九霄天籁
时间:
2015-2-5 00:08
介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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