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造谣、滋事、医闹、超载等可入刑罚 [打印本页]

作者: 法律顾问    时间: 2015-11-5 20:11
标题: 造谣、滋事、医闹、超载等可入刑罚
《刑法修正案(九)》十一月一日实施。
必须关注:1、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家提醒网友们,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故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其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坐7年牢。当然,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条规定。
必须关注2、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法律顾问    时间: 2015-11-5 20:13
网络有红线,发声须谨慎。
作者: 快活零    时间: 2015-11-5 20:15
只有闭嘴
作者: 安沫    时间: 2015-11-5 20:17
标题: [good][good]
法律顾问:网络有红线,发声须谨慎。
(2015-11-05 20:13)

作者: 九霄天籁    时间: 2015-11-5 20:18
不发声
作者: 毛尖    时间: 2015-11-5 20:19
规范是好事,早该严管,否则肆无忌惮地乱说,而不顾事实,不顾影响及后果。
作者: 安沫    时间: 2015-11-5 20:23
标题: 对。三思而后行,做事不要意气用事,酿成大
毛尖:规范是好事,早该严管,否则肆无忌惮地乱说,而不顾事实,不顾影响及后果。
(2015-11-05 20:19)
对。三思而后行,做事不要意气用事,酿成大错,阿弥陀佛。
作者: 寻找姚黄    时间: 2015-11-5 20:41
不该说的咱不说。
作者: 寻找姚黄    时间: 2015-11-5 20:42
这个体制这个社会,还是少说为佳。
作者: 正能量1963    时间: 2015-11-5 20:44
  
作者: 淮滨天天快递    时间: 2015-11-5 21:26
我就看看,不说,不转发
作者: 木子人土土南    时间: 2015-11-5 21:32
不造谣   不传谣   有认知能力
作者: 风吹过的夏天    时间: 2015-11-5 22:17

作者: 天天。。    时间: 2015-11-8 09:17
有时个别人利用论坛造谣中伤,为达到个人险恶用心,今后就可以抓住请律师告他了。
作者: 毛尖    时间: 2015-11-12 07:51
合法发帖,理性看帖,冷静回帖。
作者: 女1号    时间: 2015-11-23 18:49
乱发乱起哄,医闹,校闹,庭闹……早该严惩了!




欢迎光临 淮滨论坛 (http://www.huaibin88.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