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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写一封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的信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坏蛋    时间: 2017-2-4 11:57
标题: 写一封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的信
林景:
2017,我有很多很多愿望。关于家庭,我爸爸身体很糟糕,我希望我爸爸身体能够好起来,能够一直陪着我们。关于我自己,我希望几天后,出来的考研成绩,我能够过了初试,能够顺顺利利考上我想去的学校。关于。。。新的一年里,我有很多心愿。但是跟我爸爸的平安,我的学业,,,等比起来,我更希望自己能够忘了你,忘了林景这个名字,忘记因林景所流下的一切泪水和无数个噩梦。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都不敢仔细照镜子,我很怕看到镜子里自己那张充满怨恨焦虑不安的脸。在我内心深处,林景真的就等于噩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经济的压力,还是无数次找你找不到的痛苦,以及害怕自己逼你,担心你像其它欠下巨债的人一样在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有时想想你带给我的这一切,再想想说不定你现在正在烫头发,与别人天南海北地聊天。。我又痛恨你。
总之,林景,于我而言,真的就是噩梦。心情总是大起大落!
我也因此体会到了在这个世界上,最残酷与让人无奈的莫过于我满世界找你,而你却一切都无所谓,电话仍是正在通话中。
即便我怀着很抱歉的心理,搬出你的爸妈妈来“威胁”你站出来说句话,你还是无动于衷。想想自己初次发帖时,对你父母的那份歉疚(我真心觉得父母不易,我们已经长大,不该让父母操心),及你直到现在的“淡定”,我真心是恼怒,觉得自己真是多虑了,真的可笑。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瓜一样,我小心翼翼呵护着你的父母,用我的理智来帮你尽最基本的义务(不让自己的错误去惩罚父母),可在你眼里却一文不值。
我不愿意道德绑架你,不愿意把你我的这些恩怨搞的天下皆知,可是请问你人在哪里?
当初如果不倾囊帮你,作为同学,我会一辈子自责。可是你却欺骗了我。
有时候我在想,你不还钱,我能饿死吗?我能流落街头吗?不能。可是我为什么还要找你,因为这不仅仅是欠债还钱了,而是我自己病了,心里病了,我承受不了,至少到今天,我还承受不了,林景,带给我的这一切。
我多么希望你已死掉,至少我可以告诉自己,不是她不出来,而是她已经离开了人世。我再也不会哪天控制不住自己,满世界又找你。
可是我又怕你不堪生活重负死掉,因为那样你的父母一定会很难过,我也会心里不好受。
林景,这是我20多年来,遇到的最让我寒心的事和人。
这辈子我们都不要再见了,同学缘分已尽!


作者: 寻找姚黄    时间: 2017-2-4 12:18
林景能看到此文吗?

作者: 大坏蛋    时间: 2017-2-4 12:25
寻找姚黄 发表于 2017-2-4 12:18
林景能看到此文吗?

今天卸载淮滨论坛。
听到淮滨,林景,这些字眼,都是噩梦。


作者: 大坏蛋    时间: 2017-2-4 12:26
该说的都说了,春节也过了,只好回郑州报案了

作者: 寻找姚黄    时间: 2017-2-4 12:33
大坏蛋 发表于 2017-2-4 12:25
今天卸载淮滨论坛。
听到淮滨,林景,这些字眼,都是噩梦。

暂时找不到,也不着急卸载呀。

作者: 安沫    时间: 2017-2-4 12:45
吃一堑长一智,何必如此纠结,放过自己吧,

作者: 荷香蝶舞    时间: 2017-2-4 13:26
看起来楼主在乎的不仅仅是钱,,还有你们之间的同学友请。这样的友情不要也罢!想开点,让自己快乐起来! ,

作者: 大坏蛋    时间: 2017-2-4 13:46
即便不公开你父母家人的信息,相信即使是你的侧面照,你家人也会认出你吧?!如果看到你照片看到帖子的叔叔阿姨与你一样的淡定,我只能说,林景,你们全家人真是绝了。我服你们


作者: 大坏蛋    时间: 2017-2-4 14:04
刚才发了你上面这张照片,还没告知删帖,因为侵犯了你的肖像权。林景,你。。。

作者: 大坏蛋    时间: 2017-2-4 14:25
发言人 发表于 2017-2-4 14:23
楼主:
      您好!
      我不知道故事的真假,我作为一个男人,和您一样被人伤害过,也伤害过别人,真 ...

谢谢你,但是我必须告诉你,我是个女孩,跟林景一样都是女孩子。

作者: 大坏蛋    时间: 2017-2-4 14:52
发言人 发表于 2017-2-4 14:49
呵呵,故事太深奥,原谅我才疏学浅

两个都是女孩子,只因同学情分,一女孩借给另一女孩很多钱,结果借走钱的人消失了。仅此而已,不知道有什么深奥不深奥的。如果不是因为欠钱不还,我们应该像所有在学校关系一般的同学,毕业后早不联系了

作者: 醉看红尘    时间: 2017-2-4 16:08
这样的人就该曝光

作者: 高冷独立    时间: 2017-2-5 01:01
欠钱玩失踪就该暴光

作者: 淮一翁    时间: 2017-2-5 18:39
人活到一定年纪,这样事就不足为奇了,我八六年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没赚到钱,反被朋友卷走一万,真是欲哭无泪,死的心都有,到了九一年朋友加倍还了钱,并带我出去赚了钱。有些事有时也是无奈。

作者: 你若醒来@    时间: 2017-2-10 03:06
失去了金钱但让你看清了一个朋友!也值!我也有你这样的经历!

作者: 不叫这名    时间: 2017-2-10 07:09
再次看到楼主的帖子,又一次觉得羞愧啊

作者: 原来妳很好    时间: 2017-2-15 16:29
大坏蛋 发表于 2017-2-4 14:04
刚才发了你上面这张照片,还没告知删帖,因为侵犯了你的肖像权。林景,你。。。

靠,这人我认识。她有一个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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