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小孩读书与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 [打印本页]

作者: 生命警戒线    时间: 2017-6-21 16:22
标题: 小孩读书与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
社会关注“奇葩证明”久矣!简政放权正成为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但是,各类奇葩证明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不时弹出来。

近日,某地一位家长为孩子办入学报名手续时,被学校要求“由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引发警方怒怼“小孩读书与其父母有无犯罪有关吗?”。

可以说,民警“怒怼”让人非常解气,怼的大快人心。要求家长出具“无犯罪记录”的教育部门估计自知理亏,在随后新下发的积分入学方案中,也删除了关于提供这一奇葩证明的规定。

纵观整个舆论场,为派出所点赞成舆论主流,警方为民发声、怒斥此类“瞎折腾”证明值得肯定。然而,当“派出所怒怼奇葩证明”成为一种现象,折射出的更是“奇葩证明”的顽强生命力。公安机关作为各种证明生产的“大本营”,在2016年曾联合12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等2个文件,其中明确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抄断了“奇葩证明”的后路。

但各种奇葩证明还是“野火烧不尽”,我们不禁要问,既然相关单位三令五申,为何有单位仍在索要奇葩证明?原因或许不少,首先,逃不开懒政思维,说到根本,出具一些毫无意义奇葩证明的行为,就是一种变相懒政,就是典型的“孙连城”式工作方式;其次,为了推卸规避责任,因为有了证明,一旦出错就能轻易推卸责任,所以不管有没有必要,有些单位依然故我;第三,恐怕是信息缺乏共享,由于部门间信息共享的不畅通,虽然有些部门不再出具相关证明了,但某些部门依然需要该证明以减轻责任。

以上种种原因导致公安部“18项不证明”新规的推行效果有所折损,于是,“警察怒怼奇葩证明”的新闻就频频曝光:今年2月,湖北某支行在客户要求兑换残损纸币时,要求派出所出具“不是人为故意损毁人民币”证明,遭派出所怼回,最后以银行道歉告终;5月,沧州某银行因存单名字被工作人员输错,要求储户去派出所开具“我就是我”证明,被派出所霸气回复“认真学习中国汉字”..

霸气回复引发舆论围观,当事方总能做出“反思”和“整改”的表态,可事件过后,这类现象又如“鬼火”般出现。

到底如何才能给“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奇葩证明”划上终止符?这恐怕就不是“一怼了之”的事了。要确保类似的现象不再出现,其实更需要由更高层面进行统筹,对这些证明分门别类、分类治理。

对于像孩子入学必须提供的“父母无犯罪记录”之类明显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必须一律取消,没有商量余地。“谁家孩子谁抱走”,出台这种规定的部门或其上级部门,要有自律意识,对之类的规定作一次彻查和纠正;同时,对于工作人员乱提开具奇葩证明要求的行为,也得设定罚则并严格执行,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提起行政诉讼时,司法部门也应该积极支持,运用法律武器为公民撑腰。




作者: 木子人土土南    时间: 2017-6-21 16:32
之前总理说过类似的

作者: 皮肤泌尿医生    时间: 2017-6-21 17:07
可笑的奇葩证明
作者: 焦糖豆沙    时间: 2017-6-21 17:31


作者: 默然言信    时间: 2017-6-21 18:05
好奇葩

作者: 公门秋    时间: 2017-6-21 18:11
路过,领分走人

作者: 落花随流水    时间: 2017-6-21 18:18
什么样的奇葩事都有

作者: 赏花赏月赏秋香    时间: 2017-6-21 21:52
醉了。





欢迎光临 淮滨论坛 (http://www.huaibin88.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