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还莘莘学子一片净土! [打印本页]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 13:15
标题: 还莘莘学子一片净土!
        由于此事影响到了表姐的学习,不得不狠下心删除此贴,贴子是删除了,却无法清除心里的怨恨!这就是有权有势能压倒一切的真实写照吗?
        哥哥如果地下有知,就要靠你自己了,你一定要惩罚那些间接杀人犯!
        那些为人师表的老师们,如果还有点良心的话,以后就不要去给一个跟此事无关的学生找麻烦,难道你们不觉得这种行为可耻吗?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 13:23
请各位来此的兄弟姐妹们,抽出几分钟的时间,看完我上面所写.我只上让父母心理上得到点安慰,请你们帮帮我,让老师或学校向我父母道歉.为了其他的学子,请补交应交的保险,对学生负责,多关注一下学生!在这里先谢谢你们了!
作者: ≮止夏·之殇    时间: 2009-4-1 13:33
很同情你,怎么说呢,这就是"淮滨"
作者: zheng1234    时间: 2009-4-1 17:41
唉 这就是黑暗的淮滨 同情楼主
作者: 可可西里的风    时间: 2009-4-1 20:25
还莘莘学子一片净土!
黑暗的淮滨
作者: 冷开水    时间: 2009-4-1 21:07
开始就听说了,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真的是很惋惜,那么好的一个孩子
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
真的是无语,悲痛啊
作者: 淮河家人    时间: 2009-4-1 21:19
很认真的看过
替逝者悲愤
替师表悲哀
把这帮人渣统统给毙了
作者: 余情未了    时间: 2009-4-1 21:29
这可是国家规定要交的保险啊,敢问学生交给校方的保险费呢?是谁给了校方这么大的权利能承担不交保险的责任?

难道说学生交的保险费也敢贪

作者: 傻傻    时间: 2009-4-2 01:12
这可是国家规定要交的保险啊,敢问学生交给校方的保险费呢?是谁给了校方这么大的权利能承担不交保险的责任?
可以告啊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2 10:21
谢谢哥哥姐姐们,有你们的支持,我们心理也就得到安慰了。我们并非想从此事中再得到什么好处,只是咽不下那口气,难到一条人命连几句道歉安慰的话,都不值得吗?那些人在欢声笑语中享受天伦之乐时,怎么不想想我父母在做什么呢?他们快疯了,整日无语,死的心都有了。我已经失去哥哥了,真的不想父母再有点什么事!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亲人和朋友,再也不希望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不想其他人再承受这种痛苦。请那些为人师表的老师和学校的领导们,管理的严一点,多关注一下学生们!
作者: 北庙充值    时间: 2009-4-2 10:53
引用第7楼余情未了于2009-04-01 21:29发表的  :
这可是国家规定要交的保险啊,敢问学生交给校方的保险费呢?是谁给了校方这么大的权利能承担不交保险的责任?

难道说学生交的保险费也敢贪

作者: 润土的记忆    时间: 2009-4-2 11:08
事情有些蹊跷,可以推测,应该是有人知道真相的。
善后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也令人诧异

相关教管单位,应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力度。而不是在事发之后去想办法隐、瞒、盖。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3 13:21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又是一个催人泪下的节日,怀恋哥哥!
作者: zhengzhenhui    时间: 2009-4-3 13:40
引用第12楼冷月葬花魂于2009-04-03 13:21发表的  :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又是一个催人泪下的节日,怀恋哥哥!


哎!事以至此,好好安慰一下你的父母吧!

希望你的家人尽快走出阴影!
作者: modwei27    时间: 2009-4-3 13:51
...只能这样了。。
作者: 尼莫    时间: 2009-4-3 13:53
告这群垃圾去,这些垃圾中的人渣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3 14:15
痛苦是在那一刹那间导致的,安慰要花上一生的时间,而阴影笼罩着全身。想走出,谈何容易啊!
作者: 梁园红叶    时间: 2009-4-3 17:21
保险费为什么不交?钱用何处?是不是从法律角度考虑一下校方的責任?淮滨这几年建设发展很快,我们热爱家乡,但是不希望不负責领导给家乡抹黑。此事发人深醒,希望家乡父母官认真、妥善处理该事件。
作者: xiaoyongzi    时间: 2009-4-4 16:57
这种事情在淮滨是没办法得到好的解决,那些官僚大部分是靠关系整上去的,他们的眼睛里没有“草民”性命
斯人已逝,你还是要好好读书,争口气
作者: 冷开水    时间: 2009-4-4 18:03
真应该让淮滨的领导看到这里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6 19:15
我会想办法的,想办法让领导们看清事实,不过还要靠大家的多多支持!
作者: 淮之滨    时间: 2009-4-6 19:34
引用第20楼冷月葬花魂于2009-04-06 19:15发表的  :
我会想办法的,想办法让领导们看清事实,不过还要靠大家的多多支持!
认真的看过,惊讶、同情、怜悯、气愤、无奈。支持你的呼声,多保重。
作者: 润土的记忆    时间: 2009-4-7 08:43
网络给你提供舆论平台,有不平事,大家都来讨论讨论谁是谁非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7 15:53
以前父母寄希望于两个人,现在我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他们可以为我付出一切,我也要不惜一切为他们讨回公道,让他们心理得到安慰,哥哥在地下可以安息!
作者: 冷开水    时间: 2009-4-7 20:29
又想来看看了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8 09:08
谢谢楼上的姐姐,如果大家都像你这么支持我们就好了!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9 12:54
一个月了,哥哥已经走了一个月了,物是人非的感觉真是绞心一样的痛啊!哥哥,你在那边好吗?你也要帮帮我,一定要惩罚那些间接的杀人犯!
作者: 润土的记忆    时间: 2009-4-10 19:54
    
作者: 归属    时间: 2009-4-11 00:21
我高三的一个同学  也是这样默默离开人世的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4 09:13
学生的生命怎么能当儿戏啊!那些所谓的领导能否加强管理力度,减少类似悲惨的事件发生呢?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4 10:07
楼主的文章我很认真的看了,这样的老师不足为奇,他们一但遇到了事情就巴不得走得远远的,老师跟学校贪也不奇怪,我记得我上学的时候每学期都交的保险费,不仅是保险费,还有别的费用一大堆,总之三天两头交钱,到最后连张收条都没见着过。现在还要夸张些,现在的学生上学,要经常请老师跟校方领导吃饭,送礼,想要往前排个位都得给老师送点礼,还得订期给老师充话费,这些从没有人管过,这就是淮滨现在的贪。对于他们的做法我只能说有一种恨。
我觉得楼主哥哥的死有蹊跷,为什么会平白无故的死在自己寝室里?没有人查吗?难道没有报案吗?更让人怀疑的是,事隔没几天又一女生死在自己寝室里,这也太怪了吧,总不能理解成是鬼神做怪吧~!我个人觉得应该往上告,最好告到中央去,让北京重视淮滨的黑暗~!给那些人一些警告,否则只会变本加利~!!一但事情闹开了,关注的人多了,他们就是想逃也逃不掉,想躲也躲不掉,想推也推不掉,他们就必须得去面对~!!
作者: 冷开水    时间: 2009-4-14 19:17
百合,说的好
俺挺你
作者: 落花舞    时间: 2009-4-14 23:47
允许说句公道话吗?
首先我对这个不幸的家庭表示同情。
但悲者不能用夸大的说法来获取善良的人们的同情。学校和老师固然有着不可推御的责任,但作为监护人,父母也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孩子租房难道没有经过父母的允许吗?不然租房的费用从何而来呢?
还有,又一女生无故而亡的说法,你能确认吗?悲哀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没有依据的东西最好不要乱讲。你用什么可以担保你所说的真实性?
真的像你们所说的那样,告到中央去又如何呢?你有什么证据呢?中国的向来是“人说老公鸡下蛋”就会有人和“亲眼见”。
跟贴的人们都是一群善良的人们,都有着悲天悯人的情怀,相信好人会有好报的。
作者: 烟落指尖    时间: 2009-4-15 08:36
法制社会是需要证据的  
就是上告的话,楼主的陈述对自己不利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5 09:18
楼上的两位姐姐,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的真实身份,估计应该是校方代表吧。
     首先还是要感谢你们对这件事的关注,但我不明白,为何说我们是“用夸大的说法来获取善良的人们的同情”。这样用生命的代价换取的同情有用吗?又有谁愿意用这种事情引起别人的注意?我们只想做普通的百姓,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现在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有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学校明文规定,禁止在外租房子,并且加强管理力度,难道一个普通的家长就能打破这个规定吗?
     我之所以发表这篇文章,不是想再利用公众的力量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只要校方老师为失职向我父母道歉,安抚他们的丧子之痛,这本来是在事发后,学校老师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他们有起码的师德,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公布于网上!
     法制社会是需要证据的,这点我懂。就在昨天刚弄清楚另一女生的事情是发生在其他学校,我道歉!但谁又能证实学生的保险费学校全额交上去了呢?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5 09:23
跟贴的人们是善良的,事情虽然是我陈诉的,但是思想意识是他们自己控制的,如果不是有同感,又怎么能引起共鸣呢?
作者: 烟落指尖    时间: 2009-4-15 11:30
呵呵,不要随意猜测......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5 12:55
引用第31楼冷开水于2009-04-14 19:17发表的  :
百合,说的好
俺挺你
谢谢冷开水~!!俺喜欢你噢~!!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5 13:10
引用第36楼烟落指尖于2009-04-15 11:30发表的  :
呵呵,不要随意猜测......
网络这个平台就是为了让大家畅所欲言,如果我猜测的不对,你也不用太介意的,同时谢谢你提醒了我。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5 13:24
引用第32楼落花舞于2009-04-14 23:47发表的  :
允许说句公道话吗?
首先我对这个不幸的家庭表示同情。
但悲者不能用夸大的说法来获取善良的人们的同情。学校和老师固然有着不可推御的责任,但作为监护人,父母也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孩子租房难道没有经过父母的允许吗?不然租房的费用从何而来呢?
还有,又一女生无故而亡的说法,你能确认吗?悲哀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没有依据的东西最好不要乱讲。你用什么可以担保你所说的真实性?
真的像你们所说的那样,告到中央去又如何呢?你有什么证据呢?中国的向来是“人说老公鸡下蛋”就会有人和“亲眼见”。
.......
呵呵~!!我个人可不可以理解成是你在为那些做了错事不愿承担的人开脱呢???甚至于怀疑你跟他们有关??没恶意,瞎说的~!!嘿嘿~!!
跟贴的人都是善良的,没有跟贴的人就能说是不善良的了吗?应该不是,人嘛都有好与不好的,对于自己觉得须要同情的,就会表达出来,从而给人一种善良感;反之对于不须要同情的人与事,就会给人不善良的感觉,我就是不同情老师跟校方,对他们就是同情不出来,那么是不是就要说我不善良了呢~??
知道我为什么不同情他们吗?其实很简单就是他们没有做让我想要去同情的事情,反之所做的事情让觉得很可耻,让人觉得有种怨恨,也就是说不须要人来同情~!
不管学生死亡是不是无故,总之不会平白死去,定有原由,问题是有没有人去查???有没有人去管??说到上告只是想要有人来管来查,可以还于死者公道,给于活着的人明白~!!因为我是活着的人,我真的很疑惑?我真的很奇怪,好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我想不明白~!我很想要明白为什么~!!
我一直无法接受死亡,既便是知道总归要去面对,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所以我不想任何人死,也不希望有人死去。
学生是不是很容易就死了??我听说学生死的消息已经有好几例了,不管它是不是在同一个学校发生的,也不管它是不是发生在同一个班级里面,但校方与老师都有责任,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楼主这个贴子只是反映了那些应该负相应责任的人们在遇到事情时的态度,而这所反映的态度是让人觉得可耻可恨的,是不可以被愿谅的~!!我个人还是觉得应该把此事公众化,引起大家关注,上告~!!!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5 14:11
谢谢楼上的姐姐,我们的想法也是这样的,我们主要就是看不惯事发后学校的态度。本来是朴实的悲痛者最低的要求,似乎被别人误解为一种阴谋,这不是在伤口上撒盐吗!
目前,校方代表也知道了这个贴子的事情,经常去骚扰我表姐,听说让我三天内删除这个贴子,不然要去告我们。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恶人先告状呢?想告我们,好啊,我们等着,我们正愁打官司没门路呢!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留着这个贴子有那么可怕吗?
悲哀的是,亲戚也建议我们删除这篇贴子,怕影响我表姐上学。我就想不明白了,表姐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是我哥的同学,怎么会变成了他们威胁我们的人质了呢?现实摆在眼前,又不能不顾及表姐的前程,我只好先删除掉这篇贴子了,但请大家,还继续关注这件事,不是为了我们,也不是为了我哥,是为了目前在校的千千万万的学子,为了他们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谢谢你们!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5 14:43
引用第34楼冷月葬花魂于2009-04-15 09:18发表的  :
          楼上的两位姐姐,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的真实身份,估计应该是校方代表吧。
     首先还是要感谢你们对这件事的关注,但我不明白,为何说我们是“用夸大的说法来获取善良的人们的同情”。这样用生命的代价换取的同情有用吗?又有谁愿意用这种事情引起别人的注意?我们只想做普通的百姓,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现在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有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学校明文规定,禁止在外租房子,并且加强管理力度,难道一个普通的家长就能打破这个规定吗?
     我之所以发表这篇文章,不是想再利用公众的力量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只要校方老师为失职向我父母道歉,安抚他们的丧子之痛,这本来是在事发后,学校老师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他们有起码的师德,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公布于网上!
     法制社会是需要证据的,这点我懂。就在昨天刚弄清楚另一女生的事情是发生在其他学校,我道歉!但谁又能证实学生的保险费学校全额交上去了呢?   
楼主应该把标题改改~!!改成“正在读书的学生莫名死于非命”,这样会有更多的人来观注~!!
楼主也太善良了吧,发这个贴子只是为了让校方老师为失职向你父母道歉,怎么着也是一条人命呀,更何况这死去的还是你的亲哥哥,这也太大度了吧~!
人都死了道不道歉已经不重要了,就算道歉也不是承心的了,就算道歉死去的人也不会活过来~!!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我还是那句话,应该引起众人关注,上告~!!只要媒体一曝光就不怕有人不关注,只要有人关注了,就会被重视,只要重视了就不怕问题不解决~!!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5 14:44
引用第40楼冷月葬花魂于2009-04-15 14:11发表的  :
谢谢楼上的姐姐,我们的想法也是这样的,我们主要就是看不惯事发后学校的态度。本来是朴实的悲痛者最低的要求,似乎被别人误解为一种阴谋,这不是在伤口上撒盐吗!
目前,校方代表也知道了这个贴子的事情,经常去骚扰我表姐,听说让我三天内删除这个贴子,不然要去告我们。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恶人先告状呢?想告我们,好啊,我们等着,我们正愁打官司没门路呢!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留着这个贴子有那么可怕吗?
悲哀的是,亲戚也建议我们删除这篇贴子,怕影响我表姐上学。我就想不明白了,表姐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是我哥的同学,怎么会变成了他们威胁我们的人质了呢?现实摆在眼前,又不能不顾及表姐的前程,我只好先删除掉这篇贴子了,但请大家,还继续关注这件事,不是为了我们,也不是为了我哥,是为了目前在校的千千万万的学子,为了他们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谢谢你们!
删???为什么要删??这个论坛对他们是够不成多大的威胁的,最多大家在这里骂骂他们,他们这么紧张很明显是心里有鬼,更应该追究~!!删贴子就可以掩盖事实了吗?真是可耻~!!威胁你表姐?还要告你们?呵~~这更可笑了,恶人先告状再明显不过了~!!那就让他们告呀,看他们能让你哥活过来不??无论他们再怎么盖,都盖不住命案已经发生的事实~!!不怕他们告,怕的就是他们不告,只要他们告了,你们就可以上诉~!!谁怕谁~!!最好请些媒体来把事情曝光,像在大城市里更容易引人关注~!比如说北京、上海这些知名的大城市里,这些地方的不平人士可是很多呢~!!这里他们不让发贴,你可以把贴子发到百度网上去,这样点击率会更高~!!只要点击率高了,就算不请媒体,他们媒体也会自己关注的~!!到时候还怕告不赢他们吗???
作者: 落花舞    时间: 2009-4-15 17:26
无语.妹妹太年轻了,你的心情可以理解,所以说凡事要弄清楚了再发表言论,比如你所说的又一女生死亡事件,校方就可以告你诽谤,知道吗?我只是善意地提醒你,让你的言论站住脚.
是谁的责任就该谁承担,不论是学校或是家长,都应该勇于承担责任.你说呢?你说你的父母在这个问题上有没有责任呢?你哥哥身体有没有隐疾呢,这一切都是值得考证的.我只是站在一个中间的立场来看待问题,我认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应该理性地去看待问题.不是吗?
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以我们的情感意志为转移的.
我想仅仅是论坛的人们的同情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你说呢?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5 18:09
谢谢你善意的提醒我!
我哥一天没去上课却无人问津,这该怎么讲呢?出事后,老师跑的无影踪,又是怎么回事呢?学校不交该交的保险,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违法呢?
论坛的同情与言论是解决不了问题,你是不是还在善意的提醒我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呢?
作者: 相思雨    时间: 2009-4-15 18:26
处理奇怪,建议多联系河南的相关媒体,越多越好,这事要是放在南方城市,县领导可能要完了.只有通过媒体暴光才可能让你们得到更多_)______
作者: 落花舞    时间: 2009-4-15 18:31
冷静最重要.我想你哥的老师没有必要跑的,你想,如果你是这位老师会跑吗?出了事,做为班主任肯定期配合警方和校方的调查的,所以出事时见不到这位老师也是正常的,这是一般的常理,对此你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你哥班的学生了解呀.
小妹妹,我只是想再次提醒你无论做什么都不要一时的感情冲动,可能你还太年轻不能体味到这一点,说话做事要具有严密的逻辑性,这很重要.如果你的言论漏洞百出,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你说呢.我想你应该是个懂道理的人,不会把我的这些话当成恶意吧.
虽然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对你表示多么多么的同情,一起去声讨校方或那位老师,但我所说的也不无道理,你说是吗?
同情和谩骂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充其量是一种发泄,有什么意义呢?你真的认为这件事上仅是校方的责任吗?你敢于直面你家庭或父母方面的责任吗?能否把二者摆出来,衡量呢?这样,我们大家方可真正地认识了解事实的真相.你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呀.
作者: 落花舞    时间: 2009-4-15 18:33
哦忘了问你一句,你是在校的学生吗?怎么天天上网呀,不耽误学习吗?还有你不是在信阳高中上学吗?居住地怎么在上海呢?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6 09:17
引用第46楼落花舞于2009-04-15 18:31发表的  :
冷静最重要.我想你哥的老师没有必要跑的,你想,如果你是这位老师会跑吗?出了事,做为班主任肯定期配合警方和校方的调查的,所以出事时见不到这位老师也是正常的,这是一般的常理,对此你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你哥班的学生了解呀.
小妹妹,我只是想再次提醒你无论做什么都不要一时的感情冲动,可能你还太年轻不能体味到这一点,说话做事要具有严密的逻辑性,这很重要.如果你的言论漏洞百出,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你说呢.我想你应该是个懂道理的人,不会把我的这些话当成恶意吧.
虽然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对你表示多么多么的同情,一起去声讨校方或那位老师,但我所说的也不无道理,你说是吗?
同情和谩骂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充其量是一种发泄,有什么意义呢?你真的认为这件事上仅是校方的责任吗?你敢于直面你家庭或父母方面的责任吗?能否把二者摆出来,衡量呢?这样,我们大家方可真正地认识了解事实的真相.你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呀.
我看着怎么那么像是把责任往家长身上推呢~!!(呵呵~!个人理解,没有恶意~!!)家长也有一定的责任,而他们已经为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而付出了代价,就是失去自己的儿子。而校方于老师呢,他们又对自己的责任做出怎样的回应???
你说的是很有道理,谩骂是解决不了问题,可是这样会让那些心里有鬼的人心慌不是吗?要不然他们也不会逼着楼主把帖子删掉。
出了事情应该查,我还是那句老话,找媒体曝光此事,好好的查一查,不管是像别人说的身患疾病,还是另有隐情,只要查出结果,方可真相大白~!!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6 09:18
引用第47楼落花舞于2009-04-15 18:33发表的  :
哦忘了问你一句,你是在校的学生吗?怎么天天上网呀,不耽误学习吗?还有你不是在信阳高中上学吗?居住地怎么在上海呢?
如果楼主现居住上海,我个人建义,可以请上海媒体走妨一下淮滨~!!他们应该会很乐意关注此事的~!!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6 09:23
引用第45楼相思雨于2009-04-15 18:26发表的  :
处理奇怪,建议多联系河南的相关媒体,越多越好,这事要是放在南方城市,县领导可能要完了.只有通过媒体暴光才可能让你们得到更多_)______
很赞同,不,应该说是强烈赞同相思雨的说法~!!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6 09:52
引用第46楼落花舞于2009-04-15 18:31发表的  :
冷静最重要.我想你哥的老师没有必要跑的,你想,如果你是这位老师会跑吗?出了事,做为班主任肯定期配合警方和校方的调查的,所以出事时见不到这位老师也是正常的,这是一般的常理,对此你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你哥班的学生了解呀.
小妹妹,我只是想再次提醒你无论做什么都不要一时的感情冲动,可能你还太年轻不能体味到这一点,说话做事要具有严密的逻辑性,这很重要.如果你的言论漏洞百出,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你说呢.我想你应该是个懂道理的人,不会把我的这些话当成恶意吧.
虽然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对你表示多么多么的同情,一起去声讨校方或那位老师,但我所说的也不无道理,你说是吗?
同情和谩骂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充其量是一种发泄,有什么意义呢?你真的认为这件事上仅是校方的责任吗?你敢于直面你家庭或父母方面的责任吗?能否把二者摆出来,衡量呢?这样,我们大家方可真正地认识了解事实的真相.你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呀.
事情如果发生在你身上,你还会这么说吗?你会冷静的一味为老师开脱吗?你会冷静的一味的把责任推给家长吗?这就是你所谓的冷静?请问下应该怎么追究父母的责任呢?不该生养我哥,还是不该把孩子交给学校?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6 09:56
有个问题想问一下楼主,你哥到底是读高三还是高二?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6 10:01
引用第47楼落花舞于2009-04-15 18:33发表的  :
哦忘了问你一句,你是在校的学生吗?怎么天天上网呀,不耽误学习吗?还有你不是在信阳高中上学吗?居住地怎么在上海呢?
我的事还是不麻烦你多费心了,有精力还是多关心关心你自己的学生吧,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也好多睡几个安稳觉!
家都要散了,我们居住地在哪也都不重要了,我哥在哪,就更难说了,估计应该还会在学校住一段时间吧,他应该很留恋学校的!
他曾经辍学一年,又重返学校的,立志要考上好的大学,这次又离开,一定有千万分的不舍!
作者: 冷月葬花魂    时间: 2009-4-16 10:05
高二,写的比较急,不好意思
作者: 一尺    时间: 2009-4-16 14:07
没有办法啊!淮滨出来的基本上都是被垃圾教育出来的,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好老师,那些老师越来越稀有了。
作者: 黛刺di百合    时间: 2009-4-16 14:17
确实,好老师真的是稀少的很呀~!!
作者: 随心涂鸦    时间: 2009-4-25 10:45
好贴是用来学习的
作者: 飞翔    时间: 2009-5-3 12:03
我认为这还要走法律途径,你先要收集已有的证据,这很重要,你就逐级的往上报,这是最有效的办法,具体的找律师咨询呀,
作者: 豫城松    时间: 2009-6-14 10:08
出了事情要及时公开公正处理,并及时公布公平结果!而不是推诿搪塞,隐瞒事实真相!!!
作者: guest    时间: 2009-6-14 12:04
[s:108][s:108]淮滨高中的悲哀,严重鄙视李明,真是有钱 可是鬼推磨呀,一条人命只是13万我无语了!!!!!!!!!!!!!!!!!!!!!!!!
作者: 小年    时间: 2009-7-24 17:08
(我是他在世上最后联系的人,应该可以猜到我的名字吧?、)

你是他妹?、

你哥和我说过你,他说你小时候总爱告他的状、

他说现在你们都长大了,现在知道彼此关心了、

他说他每个星期都会打电话给你、

可是。。。

他最后发给我信息的时间是2009年3月9号23:38分、

第二天我发给他两条信息他都没有回我,我还在想他怎么会不会我的信息的、

第三天我听同学说的我才知道。。。

可我不信、

然后我找他班的同学,那个人告诉我是真的、

我就傻了,怎么也不信、

后来我反应过来时我要去看看他,他的同学告诉我迟了、

他让运回老家了、



你哥喜欢篮球,可他怕耽误学习、老是让我看着他,说要是看到他打篮球就不要理他了、他就怕这个、

就像你说的,他很喜欢学校,总是让我告诉他一些学习方法、

他说他最怕英语和物理了、

他很可爱,真的真的很可爱。。。



有事我会很想很想他,发自内心的想念。。。




你哥很喜欢你这个妹妹的,他一定希望你可以开开心心的活着,替他照顾好父母、
作者: 小年    时间: 2009-7-24 17:22
你可以加我的QQ吗?、

376246272、

和你,交个朋友、
作者: 阿进    时间: 2009-9-2 13:21
伤心啊
作者: 刘培明    时间: 2009-9-3 15:48
贪官兀立横行霸道,难道就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吗,可悲,可叹
作者: 遨游他乡    时间: 2009-10-25 20:19
很认真的看过
替逝者悲愤
替师表悲哀
把这帮人渣统统给........
我们的家乡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怎么能是这个样子?!难道那些有责任的人还能心安理得的生活在自己糟蹋这的土地上吗?
作者: zhanglong3330    时间: 2010-2-10 16: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复仇者    时间: 2012-12-8 13:00
淮高老师就他妈贱 狗草出来的 垃圾
作者: 复仇者    时间: 2012-12-8 13:01
每天在门口看门   等着李明拉屎给他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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