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都不用走,俺走,行了吧 [打印本页]

作者: 琴雪飞    时间: 2010-6-27 13:16
标题: 都不用走,俺走,行了吧
噢,你们骂人就可以了,欺负俺就行了,那就合理了,那叫打击官僚主义

俺骂人就是欺压百姓,依老卖老了

噢,原来这时候不流行当官的点灯了,民主了,改革了,共产了,流行百姓放火了

人家打你一巴掌,你还得叫她奶奶,对不起,俺错了,俺疙着你的小手了

俺是啃你家祖坟了,还是点你家青烟了,你就看我这么不顺眼吗

我打击你,噢你装可怜,稀里哗拉的,哭的桃花带雨的,俺走了,你骂俺,俺多可怜。你打击我时,我咋没叫痛呢,资龄小不是你的错,经不起打击,玩不起论坛就是你的错,谁让你心理素质差呢

生气,谁都会生气,姑奶奶我也生气了,凭什么你们骂我,我就不能还嘴,不能生气,你们一生气,就是我的错了

姑奶奶不陪你们玩了,你们爱怎么玩怎么玩吧

走人

GOODBYE


琴雪飞
2010.6.27
本贴最终解释权归琴雪飞所有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6-27 13:20
标题: 回 楼主(琴雪飞) 的帖子
有人会想你的
作者: 新蚊连啵    时间: 2010-6-27 13:22
冤冤相报何时了?楼主,还是淡定吧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6-27 13:23
标题: 回 1楼(淮河岸边) 的帖子
你自己吧还不还意思说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0-6-27 13:24
淡定     ^^
作者: 马哥    时间: 2010-6-27 13:25
最近论坛怎么了?老是有不开心的事发生。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6-27 13:25
标题: 回 3楼(天使的泪) 的帖子
不是我想她  有人
作者: 小小影    时间: 2010-6-27 13:31
用不着走吧,大家只是开开玩笑啊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3:37
哎呦 怎么回事啊,我刚下载的8.0IE还刚刚登陆就看见琴大美女这帖子,
                      别鸡动啊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3:37
标题: 回 6楼(淮河岸边) 的帖子
不是你吗?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6-27 13:38
标题: 回 8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你又打错字啦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6-27 13:38
标题: 回 9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你用脑子想想 我能想谁呢?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3:40
标题: 回 11楼(淮河岸边) 的帖子
那你说谁呢?估计是我吧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6-27 13:41
标题: 回 12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你去死吧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3:42
标题: 回 13楼(淮河岸边) 的帖子
你还真直接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0-6-27 13:47
二位别在这打情骂俏了可以吧       ≥﹏≤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3:50
哥是来看琴大美女的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6-27 13:51
真无法想象一个帖子竟引发这样的后果,这不是大家希望的,毕竟都是在这个论坛上露面,何必呢?先保持安静一段时间,让时间处理彼此的心理纠葛,不必选择这一步:非要离开不可。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7 13:53
忍无可忍了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3:53
标题: 回 17楼(朦胧) 的帖子
呵呵。我不敢乱说什么。我只有保持蛋定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6-27 13:57
标题: 回 19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我差点也达到如此的淡定,可是还是未稳住,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4:02
标题: 回 20楼(朦胧) 的帖子
明天我休息陪我钓鱼去吧
作者: 江南柳    时间: 2010-6-27 14:05
标题: 回 楼主(琴雪飞) 的帖子
别人一鸡动、就想起他的姐妹母姨!你又何必太介意!逃避不是你的风格!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外来势力猖獗、咱就严阵以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代表论坛的主流、我坚决支持你!你一声令下、咱就杀他个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直到月朗风清、宵小遁迹!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4:12
琴大美女你忘记了吗?
  我们喜欢:搞搞更健康的
你懂的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6-27 14:13
标题: 回 21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好惬意的生活,可惜距离上有隔阂。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14:16
标题: 回 24楼(朦胧) 的帖子
只可惜不不懂其中奥妙之处啊
作者: 黑瞳光    时间: 2010-6-27 14:28
你忘了昨天我跟你说的话了吗?

娱乐的地方,谁认真,谁就输了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10-6-27 14:30
小黑……
作者: 黑瞳光    时间: 2010-6-27 14:32
标题: 回 27楼(路人甲) 的帖子
咋来……
作者: 江南柳    时间: 2010-6-27 14:35
标题: 回 25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两位稽查大人的菊花发痒、又蛋痛!可以找春哥帮你解决!听说你们是同志、互相快慰也行!就此AB 岂不美哉!
作者: 小叶轩主人    时间: 2010-6-27 14:44
娱乐至死,认真就伤心呀!~
作者: 零上负八度    时间: 2010-6-27 15:11
看到此贴,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觉得我要说点什么了:
一、珂珂在“再问为什么”贴中表达观点,做为总版主的你未尽责任引导,确估意抵触;要知道当今政F不作为,老百姓也是有权发话,虽然起不了什么作用。但你的所作所为与老白的“论坛官僚作风不可取”简值是“不谋而合”!
二、你在39楼回复看不出诚意,你完全可以在大度点;
三、夜郎自大,要知道天地下比你我强千倍万倍的人可以用全淮滨牛身上的毛来形容;
四、最大的问题是,出事后拍拍屁股走人,太不负责;
五、珂珂是我同学,我所了解的她肯定比你多,她不是那种没事找抽型的人;
六、本人语文不好,如有用词不当,权当笑话来看。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签名:零上负八度
作者: 江南柳    时间: 2010-6-27 15:23
引用第30楼小叶轩主人于2010-06-27 14:44发表的  :
娱乐至死,认真就伤心呀!~

千万别认真!玩的就是心跳!
作者: 江南柳    时间: 2010-6-27 15:25
标题: 回 31楼(零上负八度) 的帖子
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揭竿而起、群雄四起!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0-6-27 15:27
同志们啊,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还是那句话,挣来争去有意思吗
作者: 江南柳    时间: 2010-6-27 15:39
引用第34楼灰太狼于2010-06-27 15:27发表的  :
同志们啊,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还是那句话,挣来争去有意思吗
牢记过去、以史为鉴!
作者: 天使的泪    时间: 2010-6-27 16:47
标题: 回 34楼(灰太狼) 的帖子
就是,你看人家灰太郎都不计较了,你们大家在争有意思吗?
作者: 我爱毛毛虫    时间: 2010-6-27 20:07
怎么都耍小脾气来尼?、、、
作者: shj361    时间: 2010-6-27 21:20
看热闹,不惹事!
作者: 朱颜记    时间: 2010-6-27 21:29
俺也来凑凑热闹


该走的走吧  

人多里很


老白还要奖励走掉的人来


论坛人太多了呀  服务器都受不了了
作者: 我爱毛毛虫    时间: 2010-6-27 21:32
标题: 回 38楼(shj361) 的帖子
好好念你的经去吧
作者: 一缕清风    时间: 2010-6-27 21:37
两个女人我都关心呀  能不能不闹了呀    让哥担心都不来了,
作者: 完美、并不美    时间: 2010-6-27 21:44
     实在是无言了,,竟然还在闹!!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21:49
标题: 回 42楼(完美、并不美) 的帖子
美女该回家收摊啦
作者: 星级酒店    时间: 2010-6-27 22:05
灰太狼?
作者: NPC    时间: 2010-6-27 22:08
标题: 回 44楼(星级酒店) 的帖子
你一个大男人恶心不?
作者: 星级酒店    时间: 2010-6-27 22:18
标题: 回 45楼(岁月伤人) 的帖子
男人???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6-27 22:22
标题: 回 46楼(星级酒店) 的帖子
你不是男人
作者: 朦胧    时间: 2010-6-27 22:22
标题: 回 46楼(星级酒店) 的帖子
红太狼不要见笑,
作者: 星级酒店    时间: 2010-6-27 22:27
标题: 回 47楼(淮河岸边) 的帖子
你是男人???
作者: 星级酒店    时间: 2010-6-27 22:28
标题: 回 47楼(淮河岸边) 的帖子
你不在哪边叫春的吗?有在这干啥哪?
作者: 遗忘づ过去    时间: 2010-6-28 13: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维维的号    时间: 2010-6-28 14:22
偶像,不要走啊...
作者: 实习农民工    时间: 2010-6-28 15:56
楼上的好久不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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