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关于整治淮滨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8-10-12 16:06
标题: 关于整治淮滨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淮滨县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从2018年11月1日开始,对城区电动车加装遮阳雨篷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加装遮阳雨篷不仅会遮挡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时后视镜看不清车后的情况,也会改变行驶中的风阻系数,大风天气容易导致驾驶员不能很好地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此外,遮阳雨篷加装在电动车前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很容易刺伤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加装遮阳雨篷增加了电动车的宽度和高度,容易影响其他行人的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加装遮阳雨篷等非法改装的电动车,一经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强行拆除。
        交警部门将依托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加装遮阳雨篷等非法改装的电动车严加整治,请广大电动车车主支持并配合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主动拆除遮阳雨篷,从即日起不再加装。交警部门在查处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时,对于阻碍交警执法的当事人,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12日

作者: 破帽遮颜    时间: 2018-10-12 16:09
支持!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作者: 青松。    时间: 2018-10-12 16:14

作者: ら青春流年ノ    时间: 2018-10-12 16:15
顶贴
作者: 江南柳    时间: 2018-10-12 16:19
为了安全您我出行!――支持!
作者: freezen887    时间: 2018-10-12 16:21
加个雨棚/遮阳棚视野变小,风阻大车身容易摇摆,对过往人车有剐蹭隐患,对后方视线遮挡严重,我一直反对老婆装这个,直到现在有了这个通告,嘿嘿。
作者: 光明家具    时间: 2018-10-12 16:24
一定执行下去
作者: 不念    时间: 2018-10-12 16:31
好巧,刚刚拆掉雨篷
作者: 宁静    时间: 2018-10-12 16:32
这个可以
作者: 朵拉    时间: 2018-10-12 16:33
青松。 发表于 2018-10-12 16:14

我斗准备装,下雨光淋湿。
作者: 乌龙集玉皇阁    时间: 2018-10-12 16:33
最近APP网络也不稳定
作者: 一如既往1    时间: 2018-10-12 16:47
下雨穿雨衣还是淋湿衣服,穿雨衣还没雨棚方便呢
作者: 思军思国思社稷    时间: 2018-10-12 16:48
安全第一
作者: 精神领袖宝儿姐    时间: 2018-10-12 16:51
支持
作者: 论坛壹哥    时间: 2018-10-12 16:52
顶帖!
作者: 李燕燕    时间: 2018-10-12 16:56
朵拉 发表于 2018-10-12 16:33
我斗准备装,下雨光淋湿。

我一直想装,俺家那个说不安全不让装
作者: 赏花赏月赏秋香    时间: 2018-10-12 16:59
阅。
作者: 朵拉    时间: 2018-10-12 17:00
李燕燕 发表于 2018-10-12 16:56
我一直想装,俺家那个说不安全不让装

嗯嗯
作者: 夏至已至1    时间: 2018-10-12 17:07
点赞
作者: 醉过    时间: 2018-10-12 17:10
朵拉 发表于 2018-10-12 16:33
我斗准备装,下雨光淋湿。

前几天刚花了一百多装的
作者: 滨城流浪人    时间: 2018-10-12 17:13
支持!安全第一。
作者: 桂林钢筋连接    时间: 2018-10-12 17:13
一如既往1 发表于 2018-10-12 16:47
下雨穿雨衣还是淋湿衣服,穿雨衣还没雨棚方便呢

你纪续装
作者: 朵拉    时间: 2018-10-12 17:15
数据更新中 发表于 2018-10-12 17:10
前几天刚花了一百多装的

我之前装,影响视线,拿掉了,斗准备在装一个,现在不让了,就算了。
作者: 有你真好    时间: 2018-10-12 17:17
赞一个
作者: 水果专卖    时间: 2018-10-12 17:18

作者: 流氓爱上犬夜叉    时间: 2018-10-12 17:36
这下我没有装 省了
作者: 香飘飘    时间: 2018-10-12 17:43
这之后是不是该整治一下逆行的了
作者: 隔江观望    时间: 2018-10-12 18:25
坚决支持!!!
作者: 国际圣草    时间: 2018-10-12 18:44
自持
作者: 淮滨风云    时间: 2018-10-12 19:18
最好选择安全第一
作者: 王炳峰    时间: 2018-10-12 19:32
本人已用几年了,感觉很好,遮阳挡风挡雨御寒。是买不起小车时,骑电动车最佳配备。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产物。从安全角度讲,事故率也不会比小车多。
作者: 凭心而论    时间: 2018-10-12 19:37
有序管理电动车,禁止加装雨蓬等减少安全隐患,是利民之举值得提倡和推广。
作者: 善缘    时间: 2018-10-12 19:40
支持
作者: 刚哥刚哥    时间: 2018-10-12 19:41
点赞
作者: 什么都不是吧    时间: 2018-10-12 19:58
对于开车的人来说无所谓,但是对于骑电动车车的人这个消息不太好,下雨天骑车子一只手打伞更危险,穿雨衣脸上全淋雨
作者: 007很坏    时间: 2018-10-12 20:25
支持
作者: 王炳峰    时间: 2018-10-12 20:32
即将进入冬季,在城关骑慢点,上班,接送小孩,多好的事,就这样被取消了,又要顶风冒雨挨冻了。
作者: 贴地板砖    时间: 2018-10-12 20:40
说好的都是不骑电动车的,鉴定完毕
作者: 淮一翁    时间: 2018-10-12 20:45
为了交通安全,支持。
作者: 舞夜游绅    时间: 2018-10-12 20:51
支持,自己拆掉!
作者: 青松。    时间: 2018-10-12 21:02
卖车篷的该气坏了
作者: 浅陌凉汐    时间: 2018-10-12 21:14
路上每天那么多交通事故都是骑电动车的吗?没钱买小车骑电动车弄个棚还不行了?
作者: 周少    时间: 2018-10-12 21:37
三轮电动车雨蓬可要拆??
作者: 淮滨发展推动者    时间: 2018-10-12 21:44
看来我是得买辆特斯拉了
作者: cj628521    时间: 2018-10-12 22:12
终于开始管理了
作者: 家具安装搬家    时间: 2018-10-12 22:37
不支持
作者: ~~~111    时间: 2018-10-12 22:41
支持
作者: 仙人球    时间: 2018-10-12 23:03
2018年1月1日?
作者: marry    时间: 2018-10-13 00:42
雨棚的确有很大的安全隐患
作者: 冬雪冰阳    时间: 2018-10-13 06:50
一百多块才装上不到一个月呢?拆了有点可惜了。
作者: 一如既往1    时间: 2018-10-13 07:32
王炳峰 发表于 2018-10-12 19:32
本人已用几年了,感觉很好,遮阳挡风挡雨御寒。是买不起小车时,骑电动车最佳配备。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产物。从安全角度讲,事故率也不会比小车多。

汽车还有挡风玻璃呢是不是也拆掉我觉得电瓶车雨棚一点也不影响视线,挡风挡雨觉得挺不错的
作者: 淮滨的男人    时间: 2018-10-13 07:53
有没有权威解释:三轮车的棚子要不要拆掉?
作者: 信淮1234    时间: 2018-10-13 08:44
你们能把电动三轮整住都不错喽,又整起别的
作者: 前面    时间: 2018-10-13 08:53
不支持!!!
作者: mzh    时间: 2018-10-13 11:42
这年头看来没有小汽车是活不下去了
作者: 专修房屋漏水    时间: 2018-10-13 12:26
我想不明白,乌龙大道非机动车道为啥设那么多停车位,鬼探头不危险吗,好多骑车逆行不危险吗,非机动车道有机动车逆行不为危吗?一刀切的政策解决不了交通安全问题
作者: 枯炑    时间: 2018-10-13 13:09
好,我们停车场停了一大堆
作者: 挽手叙旧    时间: 2018-10-13 15:38
支持
作者: 丑羊羊    时间: 2018-10-13 16:23
我们骑电动车的本来就是弱小群体。接送孩子下雨淋的难受。你们开车的可成为我们骑电动的想过。你们怎么不去体验一下。我们没有雨伞,下雨大人孩子都得淋雨。出交通事故都是汽车出事。
作者: 丑羊羊    时间: 2018-10-13 16:23
你们交警怎么不去管管闯红灯的呢
作者: 丑羊羊    时间: 2018-10-13 16:25
真是该管的管不了。尽管俺们老百姓
作者: 落花随流水    时间: 2018-10-13 16:38
应该将控制销售商禁止销售,从根本控制才能起到作用
作者: 无拘无束    时间: 2018-10-13 23:19
怕晒黑了,就别出来多好
作者: 无拘无束    时间: 2018-10-13 23:20
安全意思一点没有,县领导早该管理了
作者: 无拘无束    时间: 2018-10-13 23:23
全国就淮滨有
作者: 无拘无束    时间: 2018-10-13 23:23
想死就装吧
作者: 幸福永久    时间: 2018-10-14 09:55
站着说话不腰疼。装个雨棚是为了接孩子方便。开宝马奔驰的不也是该死还是死吗?我们这些买不起,小轿车里就活该死了。小轿车的玻璃是不是也得拆掉啊?都开敞篷车算了。
作者: 幸福永久    时间: 2018-10-14 09:58
出交通事故里有几个是开电瓶车的。一只手打雨伞,一只手骑电瓶车,那才不安全呢三轮车那才给管呢。
作者: 幸福永久    时间: 2018-10-14 10:03
不是怕晒黑,而是怕下雨天人家装个雨棚是接送孩子方便。孩子才是最重要的。说那话的都是没孩子上学的。如果下雨了都开车去接孩子。那学校门口还不堵,得死死的。一
作者: 幸福永久    时间: 2018-10-14 10:09
真是该管的不管。尽管起,小老百姓来的 当官的是不是都没事干了?淮滨。那么多卖假货的,开KTV的。怎么没人管?尤其是开KTV的夜里,能唱到三点多。狼哭鬼叫的,也没见有人管了。
作者: 幸福永久    时间: 2018-10-14 12:58
凌晨三点多。
作者: 红红豆豆兜兜    时间: 2018-10-14 13:19
让我们这些买不起车,还要远路上班的……觉得不美,最起码下雨淋不湿。我觉得最该管的是交通规则
作者: 丑羊羊    时间: 2018-10-14 15:14
还是开车的装死人。没见电瓶车装伞撞死人的
作者: 苦@咖啡    时间: 2018-10-14 18:08
拆了,下午俺家孩子要受罪了
作者: 淮滨郭某人    时间: 2018-10-14 18:36
吃饱撑得,干点正事吧老铁
作者: 幸福永久    时间: 2018-10-14 18:46
怎么不管开三轮车港田的
作者: 鸿红    时间: 2018-10-14 19:04
桂林钢筋连接 发表于 2018-10-12 17:13
你纪续装

你小车开着,当然淋不湿
作者: 鸿红    时间: 2018-10-14 19:07
淮滨发展推动者 发表于 2018-10-12 21:44
看来我是得买辆特斯拉了

最好用、最原始的两轮车,步行
作者: 鸿红    时间: 2018-10-14 19:08
信淮1234 发表于 2018-10-13 08:44
你们能把电动三轮整住都不错喽,又整起别的

最危险的应该是电动四轮车
作者: 信淮1234    时间: 2018-10-14 21:40
三轮也非常危险
作者: 问下    时间: 2018-10-14 21:54
这些大城市里早就禁止了 好像
作者: 桂林钢筋连接    时间: 2018-10-14 22:19
鸿红 发表于 2018-10-14 19:04
你小车开着,当然淋不湿

哪有小车
作者: 登高望远    时间: 2018-10-15 02:09
真是该管的管不了。尽管俺们老百姓
作者: 闲來无事    时间: 2018-10-15 17:44
我靠,刚刚买了雨蓬。
作者: dashao1024    时间: 2018-10-15 19:02
我的车,被一女的电动车装遮阳伞砸了,被风吹倒了,叶子板都凹了,
作者: 固城固城    时间: 2018-10-15 21:24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71条: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作者: 固城固城    时间: 2018-10-15 21:26
固城固城 发表于 2018-10-15 21:24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71条: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超过1.5米就没事?
作者: 隔江观望    时间: 2018-10-15 22:03
坚决支持
作者: 丑羊羊    时间: 2018-10-16 21:16
对我们电瓶车族。伞对我们太重要了。这么多年也没出过安全事故啊。按伞利大于弊。还是开车的事故多。
作者: 丑羊羊    时间: 2018-10-16 21:18
交通部门应用管管闯红灯的。尽管我们老百姓。
作者: 乌龙子    时间: 2018-10-18 15:02
什么都不是吧 发表于 2018-10-12 19:58
对于开车的人来说无所谓,但是对于骑电动车车的人这个消息不太好,下雨天骑车子一只手打伞更危险,穿雨衣脸上全淋雨

是啊,雨天骑电动车咋办?
作者: 可儿@    时间: 2018-10-27 12:59
丑羊羊 发表于 2018-10-14 15:14
还是开车的装死人。没见电瓶车装伞撞死人的

就是
作者: 逅莱    时间: 2018-10-27 13:55
骑快了没棚一样摔倒。没棚苦了我们接孩子的了
作者: 美好未来1    时间: 2018-10-28 23:39
交警没事干了,这不安全那不安全,最安全的办法,全城禁止所有车量改成步行街可好,
作者: 冠希.    时间: 2018-10-29 01:58
安全第一

作者: 十二笔画    时间: 2018-10-29 05:41
电动四轮车和三轮港田应该该好好管一下,没有驾驶证,没有经过培训,不按交通规则行走,逆行,占道,横冲直撞,安全隐患非常大,应该禁止,取缔。
作者: 四季更迭    时间: 2018-10-29 21:52
嫌贫爱富
作者: 永安汽修代办    时间: 2018-11-22 20:41
现在电动车装蓬没人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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