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拉 发表于 2018-10-12 16:33
我斗准备装,下雨光淋湿。
李燕燕 发表于 2018-10-12 16:56
我一直想装,俺家那个说不安全不让装
朵拉 发表于 2018-10-12 16:33
我斗准备装,下雨光淋湿。
一如既往1 发表于 2018-10-12 16:47
下雨穿雨衣还是淋湿衣服,穿雨衣还没雨棚方便呢
数据更新中 发表于 2018-10-12 17:10
前几天刚花了一百多装的
王炳峰 发表于 2018-10-12 19:32
本人已用几年了,感觉很好,遮阳挡风挡雨御寒。是买不起小车时,骑电动车最佳配备。是社会发展,时代进步的产物。从安全角度讲,事故率也不会比小车多。
淮滨发展推动者 发表于 2018-10-12 21:44
看来我是得买辆特斯拉了
信淮1234 发表于 2018-10-13 08:44
你们能把电动三轮整住都不错喽,又整起别的
鸿红 发表于 2018-10-14 19:04
你小车开着,当然淋不湿
固城固城 发表于 2018-10-15 21:24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71条: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什么都不是吧 发表于 2018-10-12 19:58
对于开车的人来说无所谓,但是对于骑电动车车的人这个消息不太好,下雨天骑车子一只手打伞更危险,穿雨衣脸上全淋雨
丑羊羊 发表于 2018-10-14 15:14
还是开车的装死人。没见电瓶车装伞撞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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