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大树将倒,淮滨县城市管理局却漠视安全隐患,不顾百姓生命财产! [打印本页]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00:24
标题: 大树将倒,淮滨县城市管理局却漠视安全隐患,不顾百姓生命财产!
路旁大树倾斜欲倒危及居民行人
淮滨城市管理局却漠视安全隐患

        2019年1月14日,淮滨县南大街东段中心菜市场,一棵十余米高的泡桐树因根部腐烂歪斜在路边,在寒风中摇摇欲倒,粗重庞大的树干时刻威胁过往行人的人身生命安全,如果树木猝然倒下、路对面几户居民住宅将会受到重压、引发房屋坍塌的恶性灾难事故。
        行人居民人心惶惶,急忙拨打110电话报警:接警后警方出警人员认为:淮滨县城市管理局(原公用事业管理局)应该负责、且该局下属机构有行道树木栽种剪伐机械,应该能及时消除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安全隐患。警方随即电话联系公用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负责人李某赶到现场后表示回去向局领导反映,结果,三天时间过去了,时至今日,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仍然时刻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人民群众,希望淮滨县城市管理局(原公用事业管理局)勤政不怠,顺应民意,及时消除因欲倾倒的行道树带来的安全隐患!



作者: 黑人黑户    时间: 2019-1-17 09:37
为啥警方不督促公用事业局消除安全隐患呢?
作者: 爱家爱淮滨    时间: 2019-1-17 10:12
黑人黑户 发表于 2019-01-17 09:37
为啥警方不督促公用事业局消除安全隐患呢?


尽胡吊说,公安局和公用事业局是平级的,如何督促?
这事原本跟公安就没关系,公安只是好心帮忙联系,到你嘴里责任完成公安的了!你真是个不明是非满嘴胡说的典型!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0:25
城市内的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到底由谁负责?――相关部门难辞其咎!
作者: 黑人黑户    时间: 2019-1-17 10:34
我觉得公安机关有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消除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何况报警后的明患?维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
作者: shhant    时间: 2019-1-17 11:37
这事情应该不归公安管吧,属于民事部门吧,我不大懂只是感觉,请明白人说一下
作者: 乌龙爷    时间: 2019-1-17 12:18
哪个单位的?
作者: 乌龙集小老头    时间: 2019-1-17 12:21
千万不要让居民自己处理这棵树。

否则被人举报没有砍伐手续,森林公安,检方都会追究责任。
先联系城管局吧!
作者: 人生乐在相知心    时间: 2019-1-17 12:28
谁的树砸坏了人要负责的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2:35
shhant 发表于 2019-01-17 11:37
这事情应该不归公安管吧,属于民事部门吧,我不大懂只是感觉,请明白人说一下

涉及城市公共安全,公安机关有责任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及时消除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2:37
沉默的射手 发表于 2019-01-17 12:21
千万不要让居民自己处理这棵树。

否则被人举报没有砍伐手续,森林公安,检方都会追究责任。
先联系城管局吧!

不需砍伐根除,只要将过高的树头砍断即可解决问题!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2:47
乌龙爷 发表于 2019-01-17 12:18
哪个单位的?

路边自然生长的树木,附近人家已经搬迁走了。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2:48
潮汐 发表于 2019-01-17 12:28
谁的树砸坏了人要负责的

路边自然生长的无主树木,附近人家已经搬迁走了。
作者: 滨城市民    时间: 2019-1-17 13:13
县城市管理局丁大领导应该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作者: 人生乐在相知心    时间: 2019-1-17 13:50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2:48
路边自然生长的无主树木,附近人家已经搬迁走了。

这个政府有责任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5:08
滨城市民 发表于 2019-01-17 13:13
县城市管理局丁大领导应该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丁局长已经安排相关人员前往现场消除安全隐患!――期待之中!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6:09
下午三点半左右,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来了几个人,看了一下说:处理难度大,局里没有机械、经费,路边杂树不归他们管理等为借口,匆匆走了!
作者: 记忆2    时间: 2019-1-17 16:23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6:09
下午三点半左右,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来了几个人,看了一下说:处理难度大,局里没有机械、经费,路边杂树不归他们管理等为借口,匆匆走了!

你给森林公安联系,你看能不能自己砍了

实在不行,联系街道
作者: 淮峰TVB    时间: 2019-1-17 16:43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6:23
你给森林公安联系,你看能不能自己砍了

实在不行,联系街道

二狗不能胡说八道,森林公安局是保护动物,这个事情归林业局管
作者: 淮峰TVB    时间: 2019-1-17 16:45
其实像这些事情涉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林业局,公共事业局,各部门相互配合,有权解决此问题,其实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话,这是应该互相的,处理这件问题题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6:51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6:23
你给森林公安联系,你看能不能自己砍了

实在不行,联系街道

危树,私下找不到人,除非专业城市管理机构,互相推诿置群众安危于不顾!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6:52
0085黑皮虾 发表于 2019-01-17 16:43
二狗不能胡说八道,森林公安局是保护动物,这个事情归林业局管

这个真不属于林业管理范畴!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6:54
0085黑皮虾 发表于 2019-01-17 16:45
其实像这些事情涉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林业局,公共事业局,各部门相互配合,有权解决此问题,其实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话,这是应该互相的,处理这件问题题

是的!可是向有关部门反映却互相推诿,无人处理!
作者: 记忆2    时间: 2019-1-17 17:37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6:54
是的!可是向有关部门反映却互相推诿,无人处理!

还有应急管理局
作者: 尘封你给的记忆    时间: 2019-1-17 17:54
扯皮反正
作者: shhant    时间: 2019-1-17 18:00
为何那么多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呢,为啥就没有一个统一协调的,别搞那么多部门不行吗,咱农民都搞不清楚谁谁谁了?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8:01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7:37
还有应急管理局

改制成立了吗?
作者: 记忆2    时间: 2019-1-17 18:02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8:01
改制成立了吗?

已经成立了,但是办公地点我还不知道呢。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18:27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8:02
已经成立了,但是办公地点我还不知道呢。

明天即续报警、或将情况反映给县领导!
作者: 萨达姆    时间: 2019-1-17 18:58
爱家爱淮滨 发表于 2019-01-17 10:12
尽胡吊说,公安局和公用事业局是平级的,如何督促?
这事原本跟公安就没关系,公安只是好心帮忙联系,到你嘴里责任完成公安的了!你真是个不明是非满嘴胡说的典型!

哈哈
作者: 武陵人    时间: 2019-1-17 19:16
你这真不错,这事报警居然有人出警,还帮忙处理。前几天淮河公园有人跌入施工坑腰部受伤不能说话,路人帮忙报警竟然说这事不属他们管!你这真不错!
作者: 阿四    时间: 2019-1-17 20:20
三不管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21:52
武陵人 发表于 2019-01-17 19:16
你这真不错,这事报警居然有人出警,还帮忙处理。前几天淮河公园有人跌入施工坑腰部受伤不能说话,路人帮忙报警竟然说这事不属他们管!你这真不错!

施工现场是否有醒目提示标志?否则、施工单位应该负责任!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7 21:54
阿四 发表于 2019-01-17 20:20
三不管

失职渎职、懒政堕政!
作者: 专修房屋漏水    时间: 2019-1-18 06:13
那要是棵金树,早就有人争了。都该说是他的了,淮滨县无药可救了
作者: 岁月静好^O^    时间: 2019-1-18 06:46
路过
作者: 雨中等你    时间: 2019-1-18 06: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龙玉    时间: 2019-1-18 08:57
你不会打投诉电话,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8 09:00
专修房屋漏水 发表于 2019-01-18 06:13
那要是棵金树,早就有人争了。都该说是他的了,淮滨县无药可救了

言之有理!地下无主之物都是国有!何况一棵金树?――届时、城市管理局肯定冲在第一线抢夺、穷单位缺经费啊!
作者: 论坛壹哥    时间: 2019-1-18 10:56
这树感觉放了吧!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8 11:15
桂花金彭专卖 发表于 2019-01-18 10:56
这树感觉放了吧!

机构改革后城管局工作效率低下,局长缺乏威信,紊乱不堪!来了两波人、一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道树至今没有解决!
作者: 淮滨教愚    时间: 2019-1-18 15:35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8 11:15
机构改革后城管局工作效率低下,局长缺乏威信,紊乱不堪!来了两波人、一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道树至今没有解决!

有困难、找政府!
作者: 台头丁营    时间: 2019-1-18 15:45
看过图片 感觉这里脏乱差  没有俺们乡下住着带劲   就是比俺们乡下人有钱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8 17:05
台头丁营 发表于 2019-01-18 15:45
看过图片 感觉这里脏乱差  没有俺们乡下住着带劲   就是比俺们乡下人有钱

一言难尽!给卫生城市抹黑!
作者: 不爱吃鱼的猫    时间: 2019-1-18 17:15
黑人黑户 发表于 2019-01-17 09:37
为啥警方不督促公用事业局消除安全隐患呢?

没有权利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18 18:56
不爱吃鱼的猫 发表于 2019-01-18 17:15
没有权利

涉及公共安全,公安机关有责任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及时消除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
作者: 春夏秋冬i    时间: 2019-1-18 20:26
关注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21 08:42
春夏秋冬i 发表于 2019-01-18 20:26
关注

城市管理局现场堪查人员狡辩说:“这棵危树不属于行道树”,真是无知者无畏、一派无知言论!下面是行道树定义:行道树是指种植在各种道路两侧及分车带树木,他的作用很大,可以补充氧气、净化空气、美化城市,减少噪音等。――由此看来,只要是城市道路两侧的树木,都属于行道树的范围之内,因而、城市管理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1-31 13:35
龙玉 发表于 2019-01-18 08:57
你不会打投诉电话,

已经报警!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2-3 11:30
桂花金彭专卖 发表于 2019-01-18 10:56
这树感觉放了吧!

树已经歪倒了,路边民房受损!
作者: 江南柳    时间: 2019-2-3 21:15
武陵人 发表于 2019-01-17 19:16
你这真不错,这事报警居然有人出警,还帮忙处理。前几天淮河公园有人跌入施工坑腰部受伤不能说话,路人帮忙报警竟然说这事不属他们管!你这真不错!

涉及公共安全的事情公安机关难辞其咎!
作者: 上海艾仑展览    时间: 2019-2-3 22:11
成立个专案组,开会研究几个月
作者: JW    时间: 2019-2-3 22:50
尽早解决
作者: 偶遇你笑如花    时间: 2019-2-4 05:25
一棵树,难倒好多人啊,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2-4 13:25
Grey-collar 发表于 2019-02-03 22:11
成立个专案组,开会研究几个月

一棵路边行道树倾倒危及公共安全、市民报警、警方认为:城市管理局有责任管辖处理!城市管理局局长负责人麻木不仁装死狗、不闻不问!拨打119回曰:没有伤亡困毙情况、不能受理!――奈何?公共安全预防为主、群众提前预警却充耳不闻、装聋作哑!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为一纸空文!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2-4 13:26
王星灿 发表于 2019-02-03 22:50
尽早解决

明年出事故再解决!
作者: 沧海扬帆    时间: 2019-2-4 13:27
飞剑削雪 发表于 2019-02-04 05:25
一棵树,难倒好多人啊,

尸位素餐的淮滨官员――集体渎职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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