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黑户 发表于 2019-01-17 09:37
为啥警方不督促公用事业局消除安全隐患呢?
shhant 发表于 2019-01-17 11:37
这事情应该不归公安管吧,属于民事部门吧,我不大懂只是感觉,请明白人说一下
沉默的射手 发表于 2019-01-17 12:21
千万不要让居民自己处理这棵树。
否则被人举报没有砍伐手续,森林公安,检方都会追究责任。
先联系城管局吧!
乌龙爷 发表于 2019-01-17 12:18
哪个单位的?
潮汐 发表于 2019-01-17 12:28
谁的树砸坏了人要负责的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2:48
路边自然生长的无主树木,附近人家已经搬迁走了。
滨城市民 发表于 2019-01-17 13:13
县城市管理局丁大领导应该及时回应人民关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6:09
下午三点半左右,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来了几个人,看了一下说:处理难度大,局里没有机械、经费,路边杂树不归他们管理等为借口,匆匆走了!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6:23
你给森林公安联系,你看能不能自己砍了
实在不行,联系街道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6:23
你给森林公安联系,你看能不能自己砍了
实在不行,联系街道
0085黑皮虾 发表于 2019-01-17 16:43
二狗不能胡说八道,森林公安局是保护动物,这个事情归林业局管
0085黑皮虾 发表于 2019-01-17 16:45
其实像这些事情涉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林业局,公共事业局,各部门相互配合,有权解决此问题,其实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话,这是应该互相的,处理这件问题题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6:54
是的!可是向有关部门反映却互相推诿,无人处理!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7:37
还有应急管理局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7 18:01
改制成立了吗?
村里二狗 发表于 2019-01-17 18:02
已经成立了,但是办公地点我还不知道呢。
爱家爱淮滨 发表于 2019-01-17 10:12
尽胡吊说,公安局和公用事业局是平级的,如何督促?
这事原本跟公安就没关系,公安只是好心帮忙联系,到你嘴里责任完成公安的了!你真是个不明是非满嘴胡说的典型!
武陵人 发表于 2019-01-17 19:16
你这真不错,这事报警居然有人出警,还帮忙处理。前几天淮河公园有人跌入施工坑腰部受伤不能说话,路人帮忙报警竟然说这事不属他们管!你这真不错!
专修房屋漏水 发表于 2019-01-18 06:13
那要是棵金树,早就有人争了。都该说是他的了,淮滨县无药可救了
桂花金彭专卖 发表于 2019-01-18 10:56
这树感觉放了吧!
沧海扬帆 发表于 2019-01-18 11:15
机构改革后城管局工作效率低下,局长缺乏威信,紊乱不堪!来了两波人、一颗危害公共安全的行道树至今没有解决!
台头丁营 发表于 2019-01-18 15:45
看过图片 感觉这里脏乱差 没有俺们乡下住着带劲 就是比俺们乡下人有钱
黑人黑户 发表于 2019-01-17 09:37
为啥警方不督促公用事业局消除安全隐患呢?
龙玉 发表于 2019-01-18 08:57
你不会打投诉电话,
桂花金彭专卖 发表于 2019-01-18 10:56
这树感觉放了吧!
武陵人 发表于 2019-01-17 19:16
你这真不错,这事报警居然有人出警,还帮忙处理。前几天淮河公园有人跌入施工坑腰部受伤不能说话,路人帮忙报警竟然说这事不属他们管!你这真不错!
Grey-collar 发表于 2019-02-03 22:11
成立个专案组,开会研究几个月
飞剑削雪 发表于 2019-02-04 05:25
一棵树,难倒好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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