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河南省规定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汽车副驾驶位置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10-10-1 17:16
标题:
河南省规定未成年人不得乘坐汽车副驾驶位置
新华社郑州9月30日电(记者单纯刚)最新修订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9月29日通过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等做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其中不得将未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长时间留置家中、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乘坐等方面的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因小孩单独在家出现的火灾、触电等事故近几年不断发生,许多未成年人因为自控能力和自辨能力的不足,再加上没有家长的看护,是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该条例修订草案在表决前曾规定“不得将未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留置家中”,但这一规定迅速引起热议,大部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未成年人家长和法律界人士认为,这一强制性规定和实际生活不完全相符,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最后将这一规定修改为“不得将未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长时间留置家中”。
在审议中,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修订草案中“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公民应当注意未成年人的乘车安全,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乘坐”的规定提出了异议。有关资料显示,汽车以五六十公里的时速紧急刹车时,抱住一个3岁大、体重为12公斤的孩子超出了成年人的控制,安全气囊打开时足以导致儿童窒息。因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对这条规定予以保留,“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机动车副驾驶位置乘坐”这条规定最终通过了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表决。
但以上两条作为倡导性规定,修订后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并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另外,条例还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掌握家庭教育和监护方法,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还特别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饮酒、逃课、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等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
规定要求,学校不得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节假日补课,保证每天不少于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教职员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人,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未成年人;不得嘲讽、辱骂、恐吓、贬损或者以其他方式歧视未成年人;不得随意中断未成年人上课。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10-10-1 17:18
再次提醒广大成年人也少坐副驾驶座,最近几个月有两个我认识的年轻人牺牲在副驾驶座上,其中一个就是我的好兄弟“非洲小白脸”
作者:
岁月有情
时间:
2010-10-1 19:49
不能做车,要走路吗?
作者:
岁月有情
时间:
2010-10-1 19:49
不能做车,要走路吗?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10-10-1 19:58
标题:
回 3楼(岁月有情) 的帖子
坐车和坐副驾驶座是完全的两码事,不知道你的反问从何而来?!
作者:
wangxingxing
时间:
2010-10-1 20:36
哇哦 那么危险啊
作者:
七队老李
时间:
2010-10-1 22:47
事事没有绝对的,只是坐在副驾驶上危险系数更高些罢了,还是那句话,阎王叫你三更走,不会留你到五更,顺其自然我看就好
作者:
琥珀色的云
时间:
2010-10-2 08:43
还是小心点好
作者:
淮草1977
时间:
2010-10-3 09:23
人性话规定
爱护儿童
作者:
NPC
时间:
2010-10-3 10:55
还真没有注意副驾那么危险、
作者:
淮河岸边
时间:
2010-10-3 11:32
引用第8楼淮草1977于2010-10-03 09:23发表的 :
人性话规定
爱护儿童
作者:
帝王
时间:
2010-10-4 02:45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欢迎光临 淮滨论坛 (http://www.huaibin88.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