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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先补偿,后拆迁",未获法院裁定,行政无强制拆迁权力。 [打印本页]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8 22:15
标题: "先补偿,后拆迁",未获法院裁定,行政无强制拆迁权力。
       公有经济产权不容侵犯,私有经济产权同样不容侵犯,未获法院裁定,行政机关无强制拆迁权力,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作者: 花开那年    时间: 2020-7-28 22:23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8 22:25
一世情缘 发表于 2020-07-28 22:23

谢谢!
作者: 嗦仑    时间: 2020-7-28 23:03
中国老百姓从此站起来了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8 23:10
嗦仑 发表于 2020-07-28 23:03
中国老百姓从此站起来了

在民权保护问题上又前进了一大步。
作者: 陌、、    时间: 2020-7-29 00:34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9 00:46
陌、、 发表于 2020-07-29 00:34

谢谢!
作者: 淮河汉子1    时间: 2020-7-29 03:58
老江湖,这你也信?行政机关强拆违法?老百姓人都弄死的还少?
作者: 慢步人生路    时间: 2020-7-29 06:12
但愿这法律不是给民众看的。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9 09:04
淮河汉子1 发表于 2020-07-29 03:58
老江湖,这你也信?行政机关强拆违法?老百姓人都弄死的还少?

还是信一下吧,有法可依比无法可依好。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9 09:05
慢步人生路 发表于 2020-07-29 06:12
但愿这法律不是给民众看的。

政府会越来越诚信,有些人乌纱帽还要自保。
作者: 派大星的面包    时间: 2020-7-2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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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如即往    时间: 2020-7-29 11:06
根本上还是人治的社会,我没那么相信。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9 11:14
帅小风 发表于 2020-07-29 09:23
淮滨公安局大门口就是例子!

最高法的解释应该有点份量。常年不在家,家里的事我评论不了。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29 11:16
一如即往 发表于 2020-07-29 11:06
根本上还是人治的社会,我没那么相信。

法津规定还是相信一点,不然就没信的了。法律对行政机关、对个人都应该还有一定约束力。
作者: 宝宝巴士    时间: 2020-7-29 22:34
开会还说不让拖欠工资,三月的还没发呢
作者: 到远方去    时间: 2020-7-30 00:07
宝宝巴士 发表于 2020-07-29 22:34
开会还说不让拖欠工资,三月的还没发呢

形势应该比以前明朗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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