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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校车安全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孬    时间: 2011-12-12 08:04
标题: 校车安全
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专门规定了“校车通行安全”的内容。根据规定,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校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校车应在七座以上
过渡期内可用非专用车
交管核发校车标牌
中央地方财政分担
时速60公里以下

校车上下学生时其他车辆不得超车

校车应统一标志灯
学校派人全程随车
可使用公交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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