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人被车撞死,叶县法院枉法判2.3万元,人命不如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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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bb123
时间:
2011-12-30 19:42
标题:
人被车撞死,叶县法院枉法判2.3万元,人命不如狗命??
2002年11月16日19时许,许清喜驾驶豫f-51066型农用三轮车将我父亲王太坤撞死后,并驾车逃逸,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魏晓峰枉法向法院指控,本案是属刑事附带民事案,而且检察院单一指控刑事部分,而且民事部分,只字不提,导致法院枉法裁判,徇私枉法,将重罪轻判,收取的伪证,颠倒黑白,枉法裁判将二罪判一罪,审判长吴翠萍,审判员李凯,王国平,为严重包庇许清喜交通肇事逃逸犯,将重罪轻判,本案审判程序严重违法,吴翠萍等3人等故犯有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之嫌,压放判决书不给,故剥夺我上诉权,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错用法律,严重渎职,并能虚作假,欺上瞒下,暗箱操作,上报假案,希望网友和记者看完之后,帮帮我转发,在此我就谢谢您了,求助人;王国印,电话;15516094153,15516055132.13137745788.13721899486,住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保安镇柳庄村。 QQ1259976593Q 1340479927
作者:
hw9772
时间:
2011-12-30 20:23
法院办了人情案
作者:
楚相后人
时间:
2011-12-31 04:31
从赔偿判决上讲,法院是注意到民事这一块了。
至于金额多少,可能有责任划分的因素。
但是判决后判决书送达时间太迟,说明法院的做法是有瑕疵的
——对事实不太清楚,确实无法说的清楚。
作者:
楚相后人
时间:
2011-12-31 04:40
求助人还是王国印?你也有太多委屈了吧!
作者:
小孬
时间:
2011-12-31 08:07
上诉到更高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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