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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9-6-14 22: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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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杭州
引用第30楼淮之滨于2009-06-14 22:41发表的 :
据悉,这个小孩在医院按手足口病住院治疗,病情加重经信阳卫生局批准转送到信阳市中心医院住院,在信阳治疗无效死亡。后来将尸体运回,放在医院门诊,要求讨说法。卫生局告知,家属可通过医疗鉴定、法庭诉讼、双放协商途经处理此事,未达成一致。第二天中午,政府按传染病法向家属下达强制处理传染病尸体通知,下午五点强制执行时,家属阻止围堵警车发生冲突,妨碍执行被抓数人,之后尸体拉息县火化,防疫站对门诊停尸处撒药水消毒。
多一些这样的解释就好了,误解是要疏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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