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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假牌**违法行为,信阳市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近日,该大队查获一起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25日10时40分,312国道潢川县境782KM 附近,潢川交警大队民警在对一辆临牌为苏A02152的轻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某某(男,39岁,河南省新郑市人)提供的驾驶证字体异常,且其神情明显有些慌张,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确信存在**嫌疑。在民警的严肃追问下,刘某某最终承认自己使用的驾驶证是假的。 通过“公安交管平台”查询,民警发现刘某某持有C1驾驶证,不过其驾驶证当前状态为“注销可恢复”。据刘某某称,由于他自己的C1驾驶证目前处于注销状态,为了能开车上路,他就通过路边的小广告,花了200元办了一个假驾驶证,为了让**看起来更“真”,**上的人员信息用了他自己一个有C1驾驶证朋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只不过把驾驶证上的相片换成他自己的。尽管他自认为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在潢川被交警一眼识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面对拘留并罚款的这一残酷现实,刘某某后悔莫及,感叹自己平时法制观念淡薄,花200元买了一个大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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