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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发布通知,我市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对政策法规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鼓励群众通过“12345”热线举报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热线受理交由公安机关查处。一经查实,即给予举报人一次200元奖励。
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辖区发生1处(次)违规销售或燃放行为的,通报批评;发生2处(次)的,约谈所在村(居委)党支部书记(主任);发生3处(次)以上的,所在村(居委)党支部书记(主任)就地免职,并约谈乡镇(办)党政主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诫勉。乡镇(办)辖区出现3个以上村(居委)被问责的,对乡镇(办)党政主职、分管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长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免职等措施,并对县区(管理区、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予以诫勉。县区出现3个以上乡镇(办)被问责的,对县区分管负责人和公安局长采取调整职务、免职等措施,同时对县区党政主职予以诫勉。其中,潢川开发区比照乡镇(办)管理;其他市管管理区(开发区)出现2个以上乡镇(办)被问责的,分管负责人和公安分局局长采取调整职务、免职等措施,同时对管理区(开发区)党政主职予以诫勉。县区和乡镇被追责的,同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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