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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检察日报
第一手资料锁定目标
2007年11月,河南省息县检察院在办理该县网通公司某乡支局长李刚涉嫌贪污案(审理中)时,发现其私自盗卖电缆是由于公司在管理废旧电缆方面存在漏洞所致。
既然有漏洞,那么类似的情况还可能存在。经过商讨,息县检察院果断决定,由此及彼,深挖细查,扩大战果。副检察长徐卫华和办案人员制订了详细的侦查方案,他们决定兵分三路,同时出击:一是全面掌握近几年网通公司的管理、人事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对网通公司现有库存的电缆进行清查盘存,比对核实用料和退料情况;三是深入到各乡镇网通公司支局,从侧面了解网通公司的相关情况。
经过调查摸底,办案人员掌握了一份详细资料:一是网通公司个别工作人员可能在故意隐瞒某些情况;二是网通
公司改造、维修和更换电缆等工程是由管线班施工的,但是管线班用料和退料情况与仓库显示的资料存在明显差距;三是网通公司管线班班长王强曾经私自存放过大量的废旧电缆;四是王强对侦查人员的侧面询问,显得有些神色不定、躲躲闪闪;五是嫌疑人李刚曾经把电缆卖给了一个淮滨人。
大量信息显示,息县网通公司管线班班长王强很可能是一个缆线“硕鼠”。
办案人员都看在眼里
办案人员在外围取证之后,为了督促王强能前来自首,故意适时对外“放
风”,比如“王强的问题已查得差不多了”、“王强的案件有重大进展”等。
这一做法果然奏效,很快有消息传来———王强最近坐卧不宁。
2008年5月9日,王强抱着试探一下的心理来检察院投案,但他仅仅交代了一些招待费超标等小问题。为了扭转僵局,检察长武建平指出:“我们要从侧面敲击,迂回包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审讯室里,办案人员语气一转,故意轻松地与王强谈起李刚的案件。毫无防备的王强说自己与李刚关系不错,经常在一起打牌,但是当谈到李刚有一个
朋友是淮滨人时,原本侃侃而谈的王强突然停顿了一下,随即便顾左右而言他,语气变了,神情也明显不自然了。这一切都被办案人员看在眼里。
他感到自己不能硬抗了
“既然李刚与王强的关系密切,两人很有可能将电缆卖给了同一个人。”检察长武建平对事态作了进一步分析,“王强既然到检察院投案,肯定作好了充分准备,现在我们不妨冷处理,先让他回去。我们现在向息县网通公司的个别领导‘放风’,就说县公安局在整治废旧金属收购时,抓获了一名非法收购
电缆的淮滨人。据淮滨人讲,他从网通公司人员手中收购过不少电缆。如果息县网通公司领导知道是谁卖的,请通知他自己主动到检察院把问题讲清楚。”此次欲擒故纵的“放风”也达到了预期目的。
2008年5月10日,王强再次来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事后办案人员了解到,王强在听到“李刚有淮滨朋友”时,越想越觉得自己逃不过去,整天寝食不安。检察院的再次“放风”,让他感到自己不能硬抗了,他决定争取主动。
5月10日这天,王强一来就提出:“你们不要问了,我自己写。”两小时后,一份长达十几页的《自白书》写好了,王强如实交代了他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私自截留、盗卖公司电缆,并将得款隐匿侵吞的犯罪事实。
2008年11月19日,息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王强涉嫌贪污公款6.92万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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