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978327
- 精华
- 0
- 积分
- 153
- 马克
- 1543
- 金币
- 686
- 在线时间
- 0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18-10-18
- 最后登录
- 2025-7-21
5级:上尉
 
- 注册时间
- 2018-10-18
|
马上注册,发帖爆料或参与评论,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一名90后安徽籍涉嫌诈骗犯罪分子刘昕,自2018年以来,采取接受委托方以代为委培方式,培训驾驶员获取驾驶证(件),如果委培人员不能按照约定取得驾驶证(件),全额退还委培费用(每人5000元)。
2018年11月2日,委托方代表周铭代表20名淮滨委培驾驶员,一次性付款给涉嫌诈骗犯罪分子刘昕100000(十万)元人民币,时至今日,涉嫌诈骗犯罪分子刘昕,没有履行双方约定达到委托方20名委培人员取得驾驶证(件)的要求,而且在委托方代表周铭一再要求之下,拒绝退还收取的委培费用100000(十万)元。
安徽籍涉嫌诈骗犯罪分子刘昕的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涉嫌违法犯罪,委托方代表周铭将依法起诉诈骗犯罪分子刘昕。
在此,提醒广大淮滨人民,警惕安徽籍涉嫌诈骗犯罪分子刘昕,避免钱财损失。
相关链接: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