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标题: 岂能让醉酒互殴的干部鲜血白流? [打印本页]

作者: 肯打鸡    时间: 2009-7-1 18:16
标题: 岂能让醉酒互殴的干部鲜血白流?
 7月1日《大河报》报道:6月17日,河南信阳市淮滨县赵集镇两名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后,因小事起冲突。一人持菜刀,一人持板砖大打出手。赵集镇党委书记称“工作日中午醉酒打架,违反了禁酒令,同时也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信阳禁酒令,举国皆知的大新闻,而这条大新闻,又令信阳在全国的干部面前树立了榜样。不管是中午禁酒还是全天候禁酒,毕竟它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然而,就是在信阳,出现了如此一场血腥惨案或者叫闹剧。
  任何一项政策的贯彻落实,都可能出现一些害群之马,信阳禁酒令,人们姑且相信这种违背禁酒令的干部只是个别现象,但人们仍然可以从对这两名干部的处理中嗅出点不痛不痒的味道来。
  几个人喝了6瓶白酒,两件啤酒是什么概念?假定这几个人是三个人的话,那就是每人喝了2斤白酒,2斤以上的啤酒,假定是四五个人,则至少是1斤以上的白酒。如此酒量之下,酒劲上涌,什么事都可能做得出来,即便是下午回到单位或者继续“考察”的话,必定出现鼾声如雷或者神智不清的现象。在回到镇上的途中,则必然是酒后醉驾,同样可能对行人造成交通肇事伤害,大量的交通肇事惨案就发生在如此醉驾的干部身上,其背后又有多少是公款酒、免费酒、腐败酒?
  简保华从桌子上抄起一把菜刀向徐砍去,徐用胳膊一挡,鲜血喷涌而出。徐随后掂起一块砖头砸向简头部,简也是鲜血直流。两干部均鲜血喷涌而直流,然而,这不是在前线,也不是敌后武工队的对敌斗争现场,更不是抓歹徒或者抓劫匪的现场,而是检查工作的中午。这酒,无关自己的腰包,这话,无关郑寨村的发展大计,只是些酒后的胡说八道斗气耍横,这血,到底流的是丝毫没有价值。
  然而,不能让两干部动用板砖、菜刀互殴的鲜血白流。一种处理方式是,轻描淡写,纪律处分,给个警告,写个检查,然后了事。这样的结果其实已经出现,直接的后果就是,下次到郑寨村检查的另外两个干部酒后互殴不仅可能动用板砖菜刀,还可能动用土手枪或者土炮,非直接将对方打成残废不可。
  另一种处理方式是,依法对两个害群之醉翁作出处理。动用菜刀、板砖致人伤亡,已经违反了刑法,其结果必然是受到法律惩处,而不仅仅是作出纪律处分。而反观赵集镇对简保华作出的纪律处分,显然就是一种不痛不痒的处理,这样的结果,只能使这两人的鲜血白流,而起不到任何惩戒其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因此,人们有理由相信,下次这二名干部共同到村里检查工作并再次饮酒互殴时,可能会动用土制手枪或土炮。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
作者: 润土的记忆    时间: 2009-7-1 18:24
“人民公仆”的鲜血不能白流,

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活生生的反面教材啊
作者: 余情未了    时间: 2009-7-1 18:35
文章写得很有力度

酒喝大了
把法律也忘了
作者: 淮之滨    时间: 2009-7-1 18:39
土制手枪或土炮,乖下人的,事情不会再升级吧。
作者: yd无罪    时间: 2009-7-1 18:42
``·确实反’讽‘力度十足。。
作者: 风往南吹    时间: 2009-7-1 20:23
禁酒令??
那点子当官里哪个不喝酒啊?
叫咱淮滨人白喝酒?
俺看难!
作者: 西北狼    时间: 2009-7-1 21:04
呵呵~~~~两个一个都没有死吗?
作者: 淮之滨    时间: 2009-7-2 08:20
相信是当事者受惩罚、同事们受教育。引以为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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