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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游手好闲寻衅滋事被判刑(新里) [打印本页]

作者: 白露河    时间: 2009-7-27 17:46
标题: 游手好闲寻衅滋事被判刑(新里)
         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骗吃骗喝。在河南省淮滨县新里镇新里村就有一位让人实在烦的没有一点办法的人,他的名字叫刘敏。

     长期以来,刘敏寻衅滋事、骗吃骗喝、横行乡里,群众对其是敢怒不敢言。在夏季打防攻势中,淮滨县公安局新里派出所注重打与防的紧密结合,从关注民生、创建和谐出发,通过一段时间的艰苦调查取证,于日前依法将多次涉嫌寻衅滋事、骗吃骗喝的刘敏予以劳动教养。

     刘敏,男,现年44岁,淮滨县新里镇新里村农民。1983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但是近年来刘又旧病复发,不思悔改,多次到群众家中骗吃骗喝,走时还索要烟酒,甚至强行找他人借钱,稍有不顺,便对他人进行威胁,直至拳脚相加。今年端午节期间,刘敏来到乡下一老夫妻俩开的商店里,一连吃了十多顿,临走时,还要两位老人给拿打的钱。由此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刘敏的淫威,大多群众是真的敢怒不敢言。今年7月,淮滨县公安局新里派出所在“大走访”时了解到刘敏的种种劣迹后,决定把刘敏列为重点打击对象,经过民警们近一个月的秘密和公开的调查取证,查清了刘敏的违法事实。日前,淮滨县公安机关根据刘的违法事实,依法对其予以治安政拘留十五日,同时给予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闻此消息,淮滨县新里镇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同时,大家奔走相告,称赞派出所为民除了一大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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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淮滨爷们    时间: 2009-7-27 17:55
不能挑战共产党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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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该  罪有应得
作者: 小星星    时间: 2009-7-27 19:26
邪不能胜正,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理难容
作者: 中原·布衣    时间: 2009-7-27 20:04
现在社会太和谐了
作者: 刮风了    时间: 2009-7-27 20:26
以法治国,还是以情绪治民?

大盗居高台,小贼狱中坐。奴民若猪羊,食血号佛陀!~
作者: 广膳源    时间: 2009-7-27 20:32
好事一件
作者: 白庙集    时间: 2009-7-27 20:37
像这样的人早就该打击.
作者: 淮之滨    时间: 2009-7-27 20:39
两个字活该
作者: 浩民少侠    时间: 2009-7-27 20:45

作者: 北庙小伙    时间: 2009-7-28 15:54
活该,这样的人。
作者: 落落向北    时间: 2009-7-28 16:05
引用第5楼刮风了于2009-07-27 20:26发表的 :
以法治国,还是以情绪治民?

大盗居高台,小贼狱中坐。奴民若猪羊,食血号佛陀!~

作者: 零上负八度    时间: 2009-7-28 16:41
像这样子的人,说他悔改有人会相信吗?

一年半之后,这人在出来。又会发生什么事?
作者: 余情未了    时间: 2009-7-28 17:01
政府有所作为
百姓才会信赖政府
作者: 如此黑    时间: 2009-7-30 14:41
干实事,做好事这才是我们敬重的好领导,最近俺听说老家逮车比较严重,怎么这些人何不用这些时间多做点有关给老百姓有意义的事那,为什么叫老百姓怕那些当官的那?
为什么不民官和谐点,多交流,搞发展那?
太黑了
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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