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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1年9月11日,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他于8月20日在淮滨县朝阳街中段呵护堂二店内缴纳1000元用于减肥服务,商家宣传一个月内可减15斤-30斤,减肥开始之后的第二天就可减掉1-5斤,王先生在该店进行了20多天的减肥服务未起到任何效果,现要求退款,但是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诉求帮助。
【处理依据和结果】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将该投诉分转至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所,滨湖市场监督管理所核查相关票证,并组织双方调解协商,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呵护堂二店退回消费者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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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对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经销商,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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