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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开始,擅自在淮滨停车泊位上放障碍物最高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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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1 17: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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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于信阳各县区(包括淮滨县)的《信阳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条例》,已经被信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该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停车泊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停车泊位,影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每车位处五百元罚款。
       此举大快人心!在此淮滨论坛提醒:那些在自家店面门口停车位上放障碍物的尽快移除,小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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