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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请帮我讨回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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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3:59:5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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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熊振华,男,现年71岁,身份证号411527194701201036.住河南省淮滨县王家岗乡武村三组。现住王家岗乡代庄敬老院。
2015年,经刘大梓树人张建勋(带班,联系电话:18337637282)介绍,我到王家岗乡邬岗村人王涛(包工老板,联系电话:15738297016)所包工地干活。先期支付部分工资,还剩九个月工资没付,共计两万柒千元整。
2016年6—11月份,我因病三次住院陆拾贰天,急需用钱,向王涛打电话索要工资,他总是以没钱为借口推拖。现年已过完还是不给,我因年老多病、孤身一人,不知向那些部门反映,万般无奈之下,委托别人发表在《淮滨论坛》,请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能帮助孤寡老人讨回欠薪,谢谢!
                             求助人:熊振华
                             联系电话:15738461316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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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4:0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绍兴
你自己的身份证都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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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3 14:06: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驻马店
 恶意欠薪罪是指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严重破坏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也是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那么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众对稳定生活的向往将会受到巨大影响。因此,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对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和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感无疑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而且“恶意欠薪罪”应单独设立。
  2015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2015年1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发布消息称,中央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
  这一通知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尽管我国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了刑法并出台了司法解释,但由于需要从行政领域过渡到刑事领域,劳动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还存在一些问题,再加上部分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涉嫌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处理,无法有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法打击犯罪的效果。
  为此,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人保部四部门共同制定下发了通知。为了解决行为人逃匿后相关证据无法获得的问题,通知规定,由于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人社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应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额等事实的相关证据,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事实。
  对于行为人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后“逃而不匿”的问题,通知规定,人社部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通知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但其在指定的时间内未到指定的地点配合解决问题或明确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视为“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四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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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4:08: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应该给以支持。
现在治理欠账不还的力度很大。
事实清楚后,应该给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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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3 14:13: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驻马店

今年河南省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12月1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河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今年以来共为14.82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讨工资报酬12.53亿元。  
  已为农民工等讨薪12亿元
  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工程建设领域将迎来一年一度的工程款、工资款结算高峰。12月1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河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今年以来共为14.82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讨工资报酬12.53亿元。
  今年以来,全省人社部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20万户,为14.82万名农民工等劳动者追发工资12.53亿元;以打击恶意欠薪为重点,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15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22件。另一方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形势仍很严峻。据统计,今年以来,河南省发生的工资类案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追发工资金额同比分别增长了36.17%、27.39%、51.47%。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在一些地区和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可能集中出现。
  目前,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已进入执法检查阶段,河南省将对上述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实施的PPP项目要一个不漏。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欠薪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督促企业采取措施限时化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同时,对涉及农民工的举报投诉案件,简化办案程序,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查处、快结案。(记者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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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4:27: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王涛邬岗村几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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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4:3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这要是欠俺谷堆人的工资,老板现在可能已经掉层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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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4:35: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驻马店
跑不掉的!老板可能也有苦处,他肯定现在没钱,有钱不会做这样的事,老人都那么大年纪啦!混个钱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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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4:38: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欠钱不还,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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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3 15:0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驻马店
自己去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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