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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联手当“黑医生” 非法接生产妇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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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13:33: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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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闻网    6年多前,河南省淮滨县女青年张燕的婆婆张海芝在没有行医执照的情况下,答应收费为一位外地来连的打工者妻子郑女士接生。已怀孕的张燕跟婆婆来到现场后,由于不懂法,在婆婆的现场指导下为郑女士接生,事后,郑女士死亡。张燕涉嫌非法行医,但因当时怀孕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张燕趁机跑到外地打工。同年,张海芝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刑。今年3月,在浙江打工的张燕被当地警方抓获。今年8月底,中山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对张燕判刑。

        怀孕儿媳听从婆婆指导为人接生
  2003年,时年20周岁的张燕和丈夫在大连打工,因为怀孕,其婆婆张海芝在大连照顾她的生活。同年夏天,张燕的河南籍老乡朝某的妻子郑女士已怀孕8个月左右,朝某经老乡介绍,告诉他说张海芝懂接生技术,朝某为了省钱,找到了张海芝,让她在妻子临产时帮助接生,双方商定事后给张海芝260元钱,张海芝同意。同年8月23日早8时左右,郑女士到了分娩时刻,张海芝知道信息后,带着儿媳张燕来到了郑女士租住的昆明街一处房子为郑女士接生。两人来到现场后,张海芝现场给张燕讲解接生的方法,由张燕动手为产妇接生,直至上午11时左右,孩子被接生出来。然而,产妇郑女士一直流血不止,十分难受,产妇姐姐和丈夫看到郑女士脸色苍白,急忙将产妇送到医院。医院经抢救无效,郑女士死亡。事后经过法医学鉴定,郑女士系分娩中羊水栓塞死亡。这种情况如果在医院能得到及时处置,一般不会出现危险。张海芝和张燕涉嫌非法行医罪后,张海芝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燕因怀孕被取保候审。按照规定,取保候审后应定期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告,不能擅自离开居住地。但是张燕为逃避法律制裁,跑到外地打工去了。
  在逃6年被外地警方抓获
  张海芝因非法行医,造成一人死亡,情节严重,被中山区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刑10年。涉嫌在逃的张燕被大连市中山区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张燕知道婆婆被判刑后,一直在外地打工。今年3月17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打工的张燕被当地警方发现其为大连警方上网追逃的在逃嫌犯,将她抓获移交给大连警方。
  非法行医从犯被轻判
  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擅自离开取保候审地是量刑的加重情节。中山区法院审理此案时,被告人张燕当庭认罪,她的委托律师认为,当时由于张海芝不放心已怀孕的她一人在家,让她一起前往。在接生现场,出于亲情,不懂法的张燕在张海芝指导下按指示帮助,在犯罪中,张燕主观恶性不大,依法应定为从犯。张燕因对法律无知,以及在取保候审期间面临生育,才决定离开大连继续到外地打工以养育子女,主观上并没有逃跑的故意。其认罪态度好,请法庭对她减轻处罚。
  中山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燕在未取得行医资格而伙同他人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构成非法行医罪。在实施具体犯罪中,张燕在第海芝的授意、指挥下实施了为他人非法接生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并减轻处罚。张燕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罪表现,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日前,法院一审判决,张燕犯非法行医罪,判刑4年。

        原文地址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ysbb/news/2009/09-22/1880110.shtml
自古逢秋倍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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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19:18: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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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19:35: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金华
唉.......   害人
如果我的离开,错过你最繁华的笑容! 请,试着原谅我     —— 落落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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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20:19: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奉贤区
唉。。。
排行老九还是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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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20:2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既然不会还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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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5 20:31: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深圳
严处。。
自信  微笑  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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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6 14:55: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害人害己,有病还是去正规的地方看。
自古逢秋倍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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