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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违法案件,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淮滨县XX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案
2022年4月19日,淮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淮滨县XX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起重机械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处以11.2万元罚款。
当事人于2013年5月24日购买并委托一家公司安装了第一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当事人于2013年7月5日安装完成并通过检验投入使用,2015年7月通过检验后未再检验。于2018年6月1日再次购买并委托安装第二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于2018年6月23日安装完成并于2018年7月4日通过检验投入使用。截止2022年3月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淮滨县XX有限公司使用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未进行检验,仍在继续使用,从2020年7月5日到2022年3月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为20个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事关生命和财产安全,日常维护保养检测尤为重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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