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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投)资蒋陵文化园(含蒋氏祖庙) 建设项目铭彰办法
(2011年4月16日在第四届中华蒋氏淮滨寻根恳亲暨文化交流研讨大会上通过)
近年来,淮滨县十分重视期思蒋国故城、蒋氏祖陵万寿陵的保护建设。自2006年以来,淮滨县、期思镇及社会各界投资数百万元保护整修蒋国故城和万寿陵,举办拜祖纪念活动。海内外蒋氏后裔更为关注蒋国故城和万寿陵的建设。为把蒋国故城和万寿陵建设成蒋氏儿女的寻根圣地、打造蒋氏文化品牌,经淮滨县人民政府同意,规划建设蒋城遗址公园,一期兴建蒋陵文化园(含蒋氏祖庙),传承和发扬优秀民族文化,福佑后世子孙,特制定本铭彰办法。
一、捐资办法(以人民币为准)
1、凡个人捐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者,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向捐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2、凡个人捐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者,团体捐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者,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向捐资个人和团体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功德碑苑内刻石留念;
3、凡个人捐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团体捐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者,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向捐资个人和团体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聘之为名誉副会长,并在功德碑苑内单独竖立功德碑一通;
4、凡个人捐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者,团体捐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者,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向捐资个人和团体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聘之为名誉会长,并在功德碑苑内单独竖立功德碑一通;
5、凡个人捐资50万元以上、团体捐资100万元以上者,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向捐资个人和团体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聘之为名誉会长,淮滨县人民政府授予“淮滨县荣誉市民”称号,在蒋氏名人堂(苑)或功德碑苑内竖立捐资个人和团体负责人大理石塑像;
6、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会积极倡导捐赠者在蒋城遗址公园设立个人专项捐赠基金。该专项基金根据捐款人的意愿,可以用于蒋陵文化园的日常维修,也可以用于捐资者单独指定的建设项目或对象。专项基金的使用情况,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会将作为监督管理机构,按项目进展情况向捐资者通报,并根据表彰办法给予表彰;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9号的通知精神,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的公益、资助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届时,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会将会为其出具有关捐赠证明;
8、认捐规划中的项目,除在捐建项目之显要位置刻石表彰外,可同时得到上述办法之表彰,也可按照本人意愿比照上述办法予以铭彰。捐款祖地教学、奖学、助学公益者,表彰办法同上。
二、投资办法
1、在遵循《河南淮滨期思蒋陵文化园总体规划》的原则下,尊重投资者个人意愿,与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商榷具体投资意向;
2、淮滨县人民政府在土地征用、规划、拆迁、水电等方面负责协调工作,投资者负责建设资金的保障,具体事项双方签约进行;
3、待投资项目建成后,投资者享有经营权和收益分配权,具体事益经协商决定。
三、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办法
成立淮滨县捐(投)蒋陵文化园(含蒋氏祖庙)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小组,组长由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会长担任,成员有中华蒋氏宗亲联谊会会长、副会长,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的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淮滨县财政、审计、期思镇负责人组成。
四、捐款由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依据景区规划和捐款人意向,专款专用,工程完工后由审计部门按工程建设预算进行审核。
收款单位:淮滨县财政局国库股(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帐号:10886515680012;开户行:河南省淮滨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由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所有。
淮滨中华蒋氏祖根文化研究会
2011年4月16日
捐款联系人:陈 华(13939742110) 张贵义(13608476053)
闫励耘(1556557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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