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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和匈奴那百年(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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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19:19: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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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狼叔崛起——白登山囧事
  ==================================================
  
  (1)
  匈奴到底咋来的?由于他们没有书面文字,所以事到如今很难说清楚。不过历史都应该差不多——从猴到人。同汉族一样,也是长期兼并战争加上民族融合的产物,只不过经历哪些战争、融合哪些民族,已经无从得知了。
  
  通过现代人偷坟掘墓搞研究发现,匈奴大概是战国中期进入到铁器时代,有了国家概念。正史记载的是公元前265年,匈奴有了标志着从猴子部落到人类国家的重大事件——国家元首“单于”诞生了。很遗憾,匈奴的第一位单于和第一个建立的奴隶制国家在何年已无法考证,仅能从我们的记载中找到前265年这个时间,就这,还是咱们打赢了人家,才被司马迁老公公记入了《史记》。
  
  甭管怎样吧,就认为那时候匈奴帝国建立了。而有名有姓的第一位单于叫“头曼”,姓“挛鞮”,他的名字据说是“统帅一万人的将军”的意思。“单于”就是“广大”之意。
  
  在匈奴的历史中,头曼应该和秦始皇嬴政一样,属于万世膜拜的开国之君。偏巧他俩所处的时代也差不多。
  
  那个时候,秦朝北边的广大版图还不都是匈奴。头曼单于只是通过战争和政治统一了中间一块,他们西边是月氏,相传是西王母的后裔。东边是东胡,相传是黄帝的后裔。这又是咱们写书的人开的玩笑:西边、东边、南边的出身都高贵,夹在中间的是狼杂种。
  
  颇有点四国鼎立的意思。这其中头曼统治的匈奴是相对最弱的。北边天寒地冻鸟不拉屎,人要生存,就得抢地盘、抢粮食。可惜头曼作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不西征、不东征,只南下。
  
  他南边儿,卧着的是千古一帝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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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9:19: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2)
  
  打,还是不打?始皇嬴政一时也拿不定主意。朝中以丞相李斯为代表的大臣站出来反对,他们倒不是追求和平,而是担心带反犬旁的民族太多,大秦的军队太少,如此一来疲于征讨,对国家稳定不利。
  
  嬴政听取了这个意见,不过他不是个轻易就被人拽跑偏的人。前215年,他亲自去北巡。到达上郡(治所在今陕西榆林)之时,有人为他献了一个谶语:“亡秦者,胡也”。
  
  古时候的民意往往裹着天意的外衣,才能被统治者所接受。那时的嬴政还没老糊涂,分得清两者的区别,当然,他不会把这句话往自己小儿子公子胡亥身上想,而是想到了自称胡人的匈奴。
  
  同年,头曼南下,攻取河套,进逼咸阳。刚刚扫平六合、未尝败绩的嬴政震怒之余,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侮辱。于是国家战争的导火索公然被领导人面子的火花点燃。
  
  这时候的头曼,还在美呢。而他美的也有道理:战国后期,中原地区的战车部队前进速度每日只有50余华里,匈奴骑兵就算只是遛弯也有200上下,所以通常都是抢完就跑,中原士兵连欢送都来不及,所以在探子报告秦国派大将蒙恬率30万大军前来征讨的时候,根本就没着急。杀完人放完火睡完花姑娘搞完联欢晚会再走,秦人也只能追来一半路程呢……
  
  就是抱着这样的念头,他吃亏了。

30万秦军,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进入河套,完成对匈奴先遣部队的包围。首次接火,匈奴一触即溃,秦军两日收复河套以南,蒙恬嗷嗷叫着率军直逼头曼的中军大帐。
  
  头曼一下子就懵了,这怎么搞的?他到死也没搞懂。但现在分析,理由有三。
  
  首先,秦军纪律严明,敢于玩命。根据1975年12月发现在云梦县的11号秦人随喜墓记载,在秦朝乱倒垃圾是犯法的,养母牛不生牛犊是要坐牢的,军队布防不能按指定日期到达是要统统杀头的。没错,中原的行军速度一直也只是50华里,但头曼没考虑到玩命的程度,人要玩命,2B都能变文艺,跑呗,就算累死了还能闹个烈士。何况蒙恬的先头部队也是精锐骑兵。
  
  其次,秦军有动力。大秦和匈奴比较像,有首级崇拜的习俗,战场上割人头不倦。结果导致汉承秦制,也用敌人的首级算军功。问题是匈奴用首级算功,能得到什么呢?一匹马,几斤肉,弄好了得个女人;秦军算功,十亩地,本人免税,长子免徭。跑得快了中奖,跑得慢了杀头,要你是蒙恬你咋做?
  
  最后,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秦军渴望立功,争霸的时候有的是机会,可如今天下一统,割谁的脑袋立功呢?所以将士们其实还是盼着那些个带反犬旁的部落多来两回的,“亡秦者胡也”就是在这种心态下鼓动出来的舆论。
  
  当然了,轻装简行的蒙恬部队也尝到了骑兵作战的甜头。另外在军备上,此时的秦、匈之间还是有差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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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9:20: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先说马,秦军的高头大马不能矮于五尺八寸,必须膘肥体壮,称为“蓦马”;匈奴的蒙古矮种马不用说也想得出来,就算进化到直立行走,有五尺八也不错了。在古代战争中,马的质量始终是第一位的,跑得快,负重大,灵敏度高,训练有素,这些对与秦朝这个刚刚通过武力统一中国的皇朝来说不费力,但此时匈奴尚不具备。
  
  再说甲。秦军已有革质软甲、皮甲、金属扎叶甲和石甲,前两种用于突击任务的部队,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有了高质量的头盔,在战场上,保护头部、心脏、老二等关键部位,大大提高了成活率;匈奴此时尚只有兽皮甲,只护心,脑袋和老二随你煎炒烹炸。
  
  在此基础上,就要说到武器和战术了。秦军在武器材质上全为金属合金,匈奴尚有木质兵器;秦军6.3米的长矛和长戟霸气侧漏,匈奴的三寸马刀欲哭无泪;最关键的是弓弩,秦军是排列阵型,次第发射,最大射程900米,最强力度700斤,考虑到当时没有弹道学,威力普遍减少三分之一,那也够呛了。这样形成的箭阵,指导思想是在第一波攻击中最大限度杀伤敌人;匈奴此时多为木箭,长度50厘米,射程300米左右,是用来杀兔子、狐狸的,大规模杀人还差远呢。至于战术,打兔子狐狸能有啥战术?迂回包抄,闪电突袭,这八个字能用一千年,可对人,就差得远了。
  
  所以说唯有人类才是世间最伟大的刽子手。头曼率领的匈奴部队在这种军力差距下打了个遭遇战,后果可想而知。不过这也验证了上文所说的战争创造技术的真理。头曼创造了一个后世一千多年都没能超越的奇迹——
  
  那就是撤兵的速度。



3)
  
  他率部两天跑了七百里,折回了北边戈壁。如此速度不是跑的太快,而是飞得太低。考虑到匈奴作战部队多为骑兵,但随军工匠都在尾部,如果真的是这个速度,那有点顾头不顾腚了。这其中不能排除我们自己的史书为了彰显大秦神勇而夸大了数值。
  
  不管真实速度是怎么样吧,总之头曼跑得很快。这一下子把蒙恬弄懵了——匈奴走错门了?不是来打大秦,是往别地儿串亲戚的?没道理打了头阵就跑哇。
  
  其实按照秦军战法,如果不能在箭阵中有效杀伤敌人,那么对付轻骑兵还是很头疼的。结果战局就变成了麻杆打狼两头害怕。蒙恬率部收复了河套地区,但是没敢再追。直到第二年缓过神来,才陆续攻占匈奴帝国的高阙、阳山,这时黄河北部直到阴山地区落入了秦朝疆域。
  
  然而,好好的牧场却不适合靠农耕文明起家的华夏族。始皇嬴政得到了上述地盘,马上就要着手战略大改造


他要把牧场变农场。
  
  前212年,嬴政把河套地区变成九原郡,下设44个县,从内地迁了3万多户人家来屯垦。作为动迁补偿,每户人家赐民爵一级,免除部分赋税和徭役。蒙恬仍然作为卫戍司令防备匈奴反扑。
  
  但这时候,吃了大亏的头曼单于学乖了,他率领机动性极强的匈奴骑兵不停地来骚扰,却回避和秦军主力的决战。今天宰你个哨兵,明天放支冷箭,后天实在不成了,就敲锣打鼓让你一宿睡不着觉。蒙将军的士兵心理素质都好,吃喝拉撒不耽误,可百姓不成啊,他们惶惶不可终日。始皇嬴政一发狠,决定开始修长城,世界第八大奇迹的诞生,小部分是为了防御匈奴,但大部分是为了让中原百姓安心。
  
  新时代的长城,将过去的秦、赵、燕三国北部城墙连接起来,再加以扩充。西起临洮,沿着黄河、阴山,一路修到辽东。然而,这个史无前例的放心工程耗资巨大,远远超出了秦帝国人力物力承受的极限,加上嬴政又要去修建另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安心工程——始皇陵,结果导致当时征用的百万民夫死亡率超过了60%!安心工程顿时变成了死心工程。
  
  大概是嬴政的昏聩感染了头曼,他也开始昏了起来。匈奴帝国也沿着秦帝国的新长城一线,设置了“烽火台”,预防秦兵侵略。秦朝一看这个发明真是好哇,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那咱也修吧,于是两国开始玩命死磕烽火台,这项古老的技术在那时得到了质与量的双重突破。
  
  有点类似现代冷战的军备比赛了。结果大秦和匈奴同时被一场荒谬的战争和延绵数千里的烽火台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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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9:21: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前210年,始皇帝嬴政驾崩,弄出了一车咸鱼引发的血案。这时候,“宁做仓鼠,不做厕鼠”的丞相李斯和下面没有了以后史志报复社会的宦官赵高阴谋篡改诏书,将公子胡亥扶上了帝位。政治影响军事,为了免除后患,俩人把镇守边疆的大将蒙恬和公子扶苏杀害。秦匈边境一下子少了能征善战的边防司令和怀柔百姓的政委,两国的摩擦越发频繁。仗打起来,更加摧残经济伤害民生。受了十多年窝囊气、只顾着玩命修烽火台的头曼觉得翻身的时机来了,打算率部重新南下,攻占河套。
  
  不过他大概忘了,匈奴的其他邻居也是这么想的


国家之间的交往历来不存在道义,如果你喜欢别人的领土,尽可以去偷去抢,辩护律师总是请得到的。当时的匈奴可谓四面漏风:西边的月氏国撕毁了边境互不侵犯条约,抢先攻占了秦匈边境河西走廊,然后告诉头曼说,这地儿爷们儿占了,劳驾你们往东挪挪;东边的东胡国压根也没签订什么条约——人家也不识字——趁匈奴主力南下,大军进攻匈奴本土,公然索要王子作为人质;北边的丁零国也看样学样,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你匈奴怎么南下抢秦朝,咱就怎么南下抢你,丑鬼入洞房,趁乱打劫。
  
  于是乎匈奴的外交形势就从南北战争变成了四面围攻,常年修烽火台加上丢失河套牧场所消耗的国力,已经不足以应付乱局。步入老年的头曼也早就丧失了当年的雄心壮志,沉溺在女人的温柔乡,任凭一度强盛、可与大秦争雄的帝国一天天衰败下去。
  
  要说历史其实挺有意思的:很多大事的发生都有着惊人一律的导火索——女人。头曼新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老婆,竟然由此改变了国家的命运,草原苍狼历经磨难,终将傲视北方。
  
  历史进入到了前209年,这是汉匈百年战争的正式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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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9:22: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4)
  这一年,挛鞮冒顿“鸣镝”弑父,成为华夏史书里正史记载的第二代大单于。
  
  事情就是因为他的老爸头曼宠爱新的女人,打算让人家的儿子继位。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匈奴的传统了:匈奴人早先称呼自己的妻子或者小妾“阏氏”(来源于胭脂花,即红花),称自己的母亲为“母阏氏”;后来有了单于,为表示敬意,就把“单于的阏氏”省略定语,称为“阏氏”。这就造成了汉人的错误判断,认为阏氏就是皇后,但其实单于的所有女人都叫阏氏,人家没有我们这些个“贵妃、昭仪”、“答应、常在”之类的名目。
  
  冒顿的母亲作为阏氏,已经年老色衰,这时候头曼新宠爱另一个女人,册封她为“颛渠阏氏”,在汉语里翻译过来应该叫“正阏氏”,类似我们的正宫。但匈奴的王位继承制度和我们有大不同,是立长、立贤而不立嫡、立贵。头曼的算盘考虑得很好:母亲是正阏氏,她生的儿子应该就是正王子了吧?但匈奴的贵族反对,为了保证未来能有强力的君王带领大家应对残酷环境和周边挑战,大家都不同意把身为长子并且骑射闻名匈奴的冒顿换下去。匈奴刚刚进入封建帝国没多久,很多部落时代的老传统不是说废就废,众议难违,头曼急得干瞪眼。
  
  要不怎么说色是刮骨尖刀。沉迷女色的头曼竟然罔顾亲情,想出了一个绝顶损招弄死冒顿,硬扶宠爱老婆的


正巧那年,西面的月氏国单方面撕毁了和平条约,头曼立刻召开贵族会议,打算派遣一位成熟稳重的王子去月氏请求停战,维持两国和平友好的关系,这一重任自然就落到了冒顿头上,而且大家、包括冒顿本人都觉得没什么异议。于是王子顺利出国,成为了不那么光荣却身怀重大使命的特别使节。月氏王也很热情诚恳地接待了他——毕竟冒顿是匈奴单于长子,而且名声非常不错,由此可见匈奴求和还是有诚意的,于是月氏停止对匈奴的战争状态,两边开始商议求和的价码。
  
  头曼知道了这消息后吃了一惊,要说儿子这次出去不辱使命,其实也对国家争取到了很有利的局面,别说暗害,还应该奖励呢。当然他也明白,立下这份功劳的冒顿更不可能辅佐乳臭未干的异母弟弟登基了,美得令人销魂的新老婆又在床上不停撺掇,头曼终于下定决心,还是要干,至此,他算彻底丧失了作为一个君王和父亲起码的资格。


前210年秋高马肥之际,匈奴帝国出兵两万开始了新一轮的进攻,可谁也未曾料想闪电战的目标竟然是月氏国。当然了,贵族会问头曼,那咱们的王子可咋办啊?头曼也有他的歪理:冒顿有脚,他不会自己跑路?况且月氏会真的跟咱们和平么?不如趁此良机狠狠打击他们一下!
  
  匈奴大臣们都被头曼的歪理邪说搞懵了。更懵的是月氏王,这次偷袭让他至少损失了几千将士和七万牲口。于是他立刻派兵进攻匈奴,同时抓捕冒顿,要宰了他祭旗。
  
  对匈奴帝国来说很幸运的是,老天没有让冒顿就此丧生。贵族会议里有倾向他的老臣事先报了信,虽然信使没有突袭军跑的快吧,可好歹给冒顿争取到了宝贵的反应时间让他可以求生。于是几乎在月氏王得知战报的同时,冒顿就搞到了一匹好马,撇下使团的其余人,自己跑路了。
  
  天不绝匈奴,冒顿在绵延两百公里、几万士兵交战的战场上,竟然没有被月氏军队抓到,相反还割了好些个敌人首级,一路狼烟奔回匈奴单于庭(营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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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9:23: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看到自己儿子安然返回,头曼下巴差点掉到胸口上。喃喃地说了一句话:“看来这是神的旨意啊。”对他不奖不罚。无奈开弓没有回头箭,老爹想杀亲生儿子失败了就没法反悔,难道要拍拍儿子头,跟他说咱爷俩逗闷子玩呢么?
  
  于是头曼对大家宣布说,现在我们战事紧张,冒顿王子表现英勇,应该让他统领万骑,到战场祝咱们一臂之力。匈奴当时统兵的标准是论“骑”的,事实上是一个骑士,三匹马,以及数量不等的家眷和为战斗服务(例如造箭)的工匠,这算一个战斗单位。统兵的将领分为百、千、万三个层次,所以作为王子的冒顿分到了万骑,也算平级调动。
  
  当然了,头曼是这么盘算的:匈奴即便国力衰弱,十万余骑还是拿得出手的,自己又是君主、父亲,冒顿就算生了异心,从军事上和道义上又不敢把自己如何。就这么下放到地方上,挂个“锻炼”的名声,事实上已经是远离权力中心了。从他的做法上看,这第二次杀手,等于是没下成。
  
  而且天助冒顿。战事转眼到了冬天,那年赶上暴风雪,但凡是北方的游牧国家都明白,这时候保命要紧,跟谁斗都别跟天斗,于是月氏和匈奴按照上百年传下来的自然法则自动停战。冒顿获得了喘息和调整的机会。

此时,郁闷的冒顿也在考虑同样的问题:杀老爹,还是不杀?杀吧,实力和道义上确实冒险。不杀吧,指不定哪天小命难保。而在这时,越来越多对头曼失望的贵族都来投奔冒顿,对他说头曼作为单于,连吃败仗,丧权辱国,还听信妇人之言谋杀亲子,实在够坏的,你要继位的话,我们都拥护。
  
  要说这伙匈奴贵族还算得上一心为了国家——人家父子家事你们瞎掺和啥?不过雄才大略的冒顿同样也一心为了国家,这时候就甭考虑是否孝顺了。但贵族们也只是劝他在龙城大会(匈奴每年五月祭神祭祖并商讨国家大政的会议)上推翻头曼,没料到冒顿想了个更绝的招。

他发明了一种“响箭”——就是把普通箭头换成铁哨子,一射出去就响。当然也只是光响,没杀伤力,只能作为类似信号弹的指挥类工具。后来他的大买卖干成了,是汉家史书给这东西起了个响亮的名字——鸣镝,纪念这位雄主的业绩。稍带一提,这也是有记载以来的第一支“信号弹”。
  
  冒顿精选了一百名百发百中的勇士,开始用鸣镝进行训练。他规定说:“我的箭射到哪里,你们就要跟着射,否则一律杀掉。”将士们都答应了,他们想象中无非也就是射点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能有什么难啊,可第一次实战,大伙儿就都懵了——

冒顿把鸣镝射向了那匹救过自己性命的月氏宝马。匈奴是一个视马如命的民族,这点从他们的法律上就能看得出来:擅自杀死战马的要处死;为母马接生导致流产的要受笞刑;在战场上救回同伴、或者救回同伴战马的,有权利分到同伴除战马外的一半家产。
  
  在这种背景下,冒顿手下当然不敢乱动:擅杀战马处死,何况是救过主子命的宝马?很大可能是主子眼花、或者当时风向不对,鸣镝跑偏了嘛!毕竟这玩意也只是处于试用阶段。
  
  于是一百位勇士中,只有二十几个跟着射了,宝马自然被射成刺猬、一命呜呼。当然,跟着一命呜呼的还有那七十几个自作聪明没跟着射的。冒顿当即宰了他们,并且一本正经地宣布,我的眼睛没花,鸣镝也是好用的、它不跑偏,今后不遵从我命令的,一律杀掉。
  
  由此可见,不论古今,不管中外,紧跟领导是保命和升官儿的不二法门,至于领导跑不跑偏,那不是你能判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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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8 19:24: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南京
这之后,成功立下规矩的冒顿趁热打铁巩固训练成果:他在第二次把猎杀口味再次调重——鸣镝射向了自己的阏氏。于是手下勇士又有一半人傻了,老大到底是跑偏了,还是喝多了?结果这一半没射的掉了脑袋,他们不懂得升官发财死老婆对于领导的重要意义。而剩下的一半,因为杀了主子的糟糠之妻而获得晋升,他们热情地勉励同行为了升官发财,一定要致力于干掉自己的老婆。

在冒顿近乎变态的调教下,神射手队伍的荣辱观彻底被扭曲了,冒顿后来又做了几次试验,甭管射什么,没有一个人敢不跟着的。做好了这样的准备,冒顿决定对自己老爸下手了。不过在这之前,他要考虑到政治影响,这毕竟不是普通人家儿子杀老爸,也是臣子杀君王,杀完了,你做不成君王,也就等于你完了。
  
  因此在前209年春,冒顿带着自己组建的神射手队伍参加了头曼组织的贵族狩猎大会,在那次活动中,冒顿瞅准机会,将鸣镝射向了头曼的坐骑。根据《汉书》记载,头曼幸免于难,估计是误读,因为即便再神的射手也做不到一百来人光射马不射人,何况大家也分不清主子的目标到底是骑马的屁股还是那屁股的主人。所以比较靠谱的情况应该是头曼有很多匹坐骑,冒顿只是射了当时备用其中一匹。
  
  干什么呢?试探。毕竟无端射杀战马在匈奴是犯法的(见上文),何况是单于的马。事后冒顿向父亲请罪,说自己最近酒色过度,箭法跑偏了不少。而此时,又有过半数的贵族替他求情,请单于念在王子无心之失,这事就这么算了。
  
  冒顿这招烟雾弹成功麻痹了头曼,他只是对儿子笑呵呵地说了句“注意身体,下次不要这样了。”而贵族们的态度也让冒顿心头窃喜。
  
  排练结束,该来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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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当年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匈奴贵族们按惯例再次举行了狩猎,这次的人来得比上次全,想必也是头曼和冒顿有意为之——前者想要借机把爱妻的儿子扶正,后者一心策划者惊天大谋杀。而这一切都来得太快了,就在头曼单于射出第一箭标志狩猎开始之时,冒顿的鸣镝已经向他飞去,头曼临死前终于搞清楚儿子的发明是怎么使用的了,但他已经变成了刺猬。
  
  事发突然,就在贵族们的大脑都在短路的时候,冒顿已经闪电般地推进了下一步计划,当然他的精心谋划是非常有道理的——

冒顿第二步,立刻诛杀了头曼钟爱的阏氏和小儿子。按照匈奴的传统,老王死后,继位者除了自己的亲生母后(母阏氏)外,其他阏氏都可以娶到自己门下,或者至少给予丰厚的赡养,这称为“收继婚”,是生存环境恶劣、女人宝贵的原始部落的特有习俗。然而冒顿不会蠢到给自己的最大政敌和仇人以喘息机会,直接宰了头曼的正阏氏。
  
  然后,他对在场的贵族说:“大单于归天了,他的正阏氏和指定的王子也都死了,现在大家都在,我以先单于长子的身份自立为单于,你们看怎么样?”
  
  拥护冒顿的贵族们很快反应过来,齐声叫好。但即便是茹毛饮血的草原狼,对于这种弑父自立的行径也很难接受。但紧接着,就由不得他们了——冒顿采取了更加直接有效的逼宫手段:神色稍有不满者立即斩杀,反正你们也都死了,留着反对意见到地下去说吧;而对于剩下的中立派,冒顿则采取了策略的说服,他说:“先单于年老懦弱,搞的国家不成样子,如今我们四面受敌,任人欺凌,你们不拥护我,那只会过上更糟糕的日子吧!”
  
  言外之意很简单:我虽然道德品质有亏,这我不否认,但我的能力你们是公认的。现在这选择题就俩选项:一是选我,二是咱亡国算了。
  
  剩下的贵族们一核计,赞成这个弑父的畜生继位就是不要脸,反对他的话就是不要命。最后大家投票表决,一致决定要命不要脸。于是冒顿在一片血腥中成为有史记载的匈奴第二任大单于。
  
  胸中的鸟气算是出了,老爸的位子也算抢到手了。但现今的形势容不得冒顿高兴,他面临的是一个内外交困的贫弱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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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嘛,就要对自己狠一点。观遍中国历史,能干出弑父自立、诛兄杀弟这种狠买卖的君王,在政绩上往往也走极端:要么千夫所指,要么彪炳史册。按概率来讲前者要大,可冒顿偏巧是个小概率事件。细想不无道理——天天琢磨老婆孩子热炕头,今天晚上睡哪家的人,哪还有多少精力惦记朝政呢?冒顿在这一点上算是自己把自己的干扰都给排除了。
  
  接下来就是一门心思治国。可怎么治?
  
  那个时候的匈奴还不懂得“攘外必先安内”的大道理,但是冒顿本人有点文化,还粗通些历史,他觉得匈奴帝国要想应对挑战,就得先把自己的力量集中起来,搞集权不搞分权。因此,新单于即位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改革政治

草原狼冒顿的思维也很简单,两个字:分赃。为了巩固统治建立集权,他笼络了当初支持自己的呼衍氏、兰氏、丘林氏和须卜氏,联合自己的家族挛鞮氏,搞世袭统治:挛鞮家族垄断单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左右日逐王等高级贵族,确保王权不旁落;其余四大家族也均分了其他王、侯、大将、大都尉、大当户(都是匈奴中级贵族和将官),世世代代确保富贵不被剥夺;接下来的小门小户和政敌们,也只能在低级军官和普通百姓阶层中徘徊了。
  
  四大家族当然乐意坐享其成——当个单于累死累活,不如跟在后面摇旗呐喊、坐地分赃。于是五大家族彻底废除了匈奴人的贵族会议。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门阀制度。要知道这对刚刚从原始走出来的国家来说,先进程度相当于跑步进入社会主义了。
  
  任何制度都有好有坏,门阀也一样。虽然容易造成阶级矛盾吧,但那对匈奴来说没啥:当官的穿条裤子,老百姓光着屁股,生产力不发达,矛盾也就大不到哪里去。但优点是显而易见的:国力在极短时间内得到了凝聚,之前各自为政、各揣心眼的匈奴帝国如今团结一致了,单于家族负责指挥,捞到好处后,按照家族等级分赃,比以前各自为战强多了,这靠谱!
  
  内部矛盾处理妥当之后,关键还在外面,冒顿和他屡败屡战的匈奴帝国太需要一场胜利来振奋人心和树立权威了。而就在他憋得牙痒痒之时,有人果断地跑来送上了这份礼物。

来找事儿的是匈奴东面的东胡。匈奴自称“胡”,人家则叫“东胡”,还一点没撒谎、真在正东面,可见这国家的文化程度也没咋地。不过根据华夏史书记载,东胡可是从商代初年一直存在到西汉初年,1300多年,算是老资格了,据说还是轩辕黄帝有熊氏族的后裔,啥时候正式建国已经无法考证,不过国力在战国后期达到鼎盛,拥有骑兵部队二十万。
  
  而匈奴全盛时期也不过三十万兵力。加上头曼的烽火台战略祸害不浅,冒顿即位初期的家底并不丰富。这时候骄傲自大的东胡王——可怜这个打酱油的碎催连名字都没留在史书上——派遣使节来对冒顿说,我们大王看上了您先王的一匹千里马,现在落到了您手上,希望您能割爱。
  
  冒顿二话没说答应了。他说:“不能因为一匹马影响两国的深厚情谊,给就给吧。”但匈奴讲究的是战马如手足,老婆如衣服,怎么能轻易把手足送给外人呢?下面的贵族们自然恨得眼珠子直往地上掉

再说东胡王得了宝马后非常高兴——毕竟头曼再怎么窝囊,管他要马他没答应,换了他儿子冒顿,屁颠屁颠给送来了,真算是窝囊透了。匈奴新单于如此软弱,自然是件大大的好事,但东胡王也不傻,他决定过段时间后再做试探:又派遣使者,去找冒顿要他最宠爱的阏氏。冒顿依旧表示:“不能因为一个女人,影响两国的深厚情谊,我这就给送去。”
  
  底下人听后更不干了,说好马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但堂堂单于好歹不能裸奔吧,如此一来丧权辱国啊!但冒顿漫不经心地一挥手,妞照泡舞照跳。
  
  东胡王两次得手后乐坏了,于是前206年,他率部西征,公然索要匈奴和东胡之间方圆千余里的“瓯脱外弃地”。这块地方是两国的战略缓冲地带,头曼就算再窝囊,也没让出半分,何况是千里?面对这个问题,冒顿召开了全体贵族会议。
  
  贵族们这次吸取了经验,纷纷表示说,不能因为一块地而影响两国的深厚情谊,还是派人给送去吧。但出人意料的是,冒顿听后拍案而起,连眼睛都充血了,他一个人草原蛮夷,却说出了令华夏后世君王都纷纷效仿的豪言壮语——

冒顿说:“土地是国家的根本,哪能轻易给人!”说完,斩杀使者,代表窝囊了好久的匈奴帝国向东胡宣战,并且勒令下属各部落倾巢出动,如有抗命者格杀勿论。冒顿煽动大家说:“好马和女人可以给,但祖宗的土地一寸也不能丢,与其如此耻辱,不如咱们全都上阵跟他们拼了!”
  
  命令一下,多年来四面受敌忍气吞声的匈奴人一下子被煽动起来了,而倒霉的东胡则成了发泄对象。为了保障士气,冒顿还对全体匈奴军队下达了一项非常著名的命令,这奠定了以后匈奴帝国的作战传统——战场上可以任意抢劫,所有抢去的东西都归战士所有;俘获的敌人不上交国家,而是充作战士个人的奴隶;能够背负战友尸体成功返乡的,可以获得死者全部财产。
  
  这些命令不仅激发了部队斗志,也在一定程度上团结大家,减少了无谓的伤亡。急眼了的匈奴竟然也拼凑出20万军队,举倾国之力,向着大大咧咧在边境转悠的东胡军队发起了闪电战。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东胡主力在交火当日就被打散了。等东胡王回过神来逃窜和求和的时候,他见识到了一种被后世汉人命名为“鸣镝”的新鲜玩意。而正是这种发明,确保了同仇敌忾的匈奴军队高度集中火力,造成最大的杀伤,这大概是粗通历史的冒顿从秦军箭阵偷学来的本事——不仅仅用来杀自己亲老爸那么单纯。
  
  宝马、女人甚至老爸都不在乎的冒顿,此时唯一在乎的是成为天下的霸主!
  
  公元前206年,延续1300多年的东胡帝国在匈奴的闪电战中彻底灭亡,这让周围所有的国家都大跌眼镜。而在随后,冒顿更是表现出千古一帝的管理手腕,他绝非一个简单的嗜杀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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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0:36: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看看秦朝那些事。
学校从理,单位从文 身在城市,本质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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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0:50: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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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8 20:50: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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