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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淮河,最忆“放河灯”。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日是传统的中元节。民间人称之为“鬼节”。
民间传说,农历七月十五日,冥府开放,阎罗王“恩准”死去的鬼魂去阳间省亲。因此,中元节又成为祭祀亡灵和超度鬼魂的祭典节日。
其实,人们从七月初七日便开始了忙活祭典所需物品的筹办事宜。七月十五日是正节,大大小小的各种纪念活动一直延续到七月末。
乌龙集(淮滨城关)人对中元节也同其它节日一样的看重。七月十五日,天方挨黑,人们便把事先制作的荷花式纸灯盏(灯芯处粘固蜡烛),一一点亮,安放在街道两侧及集外各个路口和道路两侧,为鬼魂们照明道路,称之为“放路灯”。
“放河灯”是中元节祭典的“重头戏”。为配合放河灯活动,乌龙集上的佛教徒们还组织“盂兰盆会”,为亡灵超度诵经。百姓们也都在自家门前安放灯烛;在供案上,点燃香烛,摆上供品,祭典先人。
放河灯在淮河上举行。黄昏时节,人们便陆续拥向河滩。很快就摩肩接踵,人海如潮。人们乘坐船、筏,将无数盏荷花灯放置在水面。瞬息,荷花灯火布满夜幕下的河面,在夜色中跳动闪烁,随波逐流。灯光水色相映生辉,满河灯火,灿若星空。
此际,河滩上钟磬和鸣,佛经齐诵;两岸万众喧腾,此起彼伏,场面宏大,热闹壮观。
传说,放河灯是为了超度落水鬼魂及孤魂野鬼。鬼魂若托得着一盏河花灯,则可以托生阳间。足以见得乌龙集人的怜悯慈善之心迹。
乌龙集的淮河“放河灯”活动,至解放后就中止了。直到一九八五年春节,淮滨县文化主管部门又把这种传统活动进行了一次尝试。在淮河上施放了1000余盏荷花灯。城乡群众像赶会一样前往观看,影响到淮河上下,县内外数十万群众沿岸观赏。之后,又把“放河灯”以歌舞的形式搬上了舞台。从此以后,这一传统活动便销声匿迹了,可惜没有得到继续传承与发展,让乌龙集人面对自家的淮河,眼前有水欢腾不得,一任碧波空自流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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