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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吴琳琳)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法官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昨天下午3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对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进行宣判。奚晓明大法官针对2013年12月4日公开庭审确定的五个争议焦点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并宣布驳回奇虎公司、奇智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此前,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腾讯500万元的经济损失。
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源于2010年11月份的腾讯和奇虎360之间的“3Q大战”,这场商战共引发了三起诉讼。第一起是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第二起是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第三起是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中最后两起分别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和“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及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二审案件。
昨天,360方面相关人员在现场向北青报记者表示,360诉腾讯的“反垄断案”尚未宣判,因此这并不是“3Q大战”的最终结果。此后,360方面则在公开信中强调,此判决结果可能会使得创业公司的创新动力被削弱,创业公司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腾讯在公开信中则表示, “在这个时间的节点,我们更多是反思,如果互联网确立了公平竞争的秩序,如果我们所有互联网的从业者能够坚守起码的商业底线,‘3Q大战’是不是可以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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