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论坛

查看: 5391|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亡命天涯8天!云南越狱逃犯张林苍落网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10万

帖子

11万

金币

14级:元帅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注册时间
2017-3-2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5-10 15:43: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

马上注册,发帖爆料或参与评论,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一朝越狱历尽艰辛,辗转东南亚,成为神秘毒枭……果然电影里都是骗人的。

从5月2日上午8时20分,在押罪犯张林苍从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昆明)监狱逃脱,至此已经过去8天。

在云南省公安厅、司法厅、武警云南总队、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追逃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共出动4000余人,经过警方连续8昼夜艰苦奋战,云南省公安厅A级通缉犯,“5.02”脱逃罪犯张林苍于5月10日9时10分在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被警方抓获。



张林苍落网地点为嵩明小街派出所辖区,5月9日下午,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联合追逃指挥部锁定张林苍在嵩明小街镇附近出现。

在云南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武警云南省总队、省监狱管理局、昆明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追逃指挥部和当地党委政府、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各参战单位昼夜不停的艰苦追查,省公安厅A级通缉犯、“5.02"案件脱逃罪犯张林苍于2017年5月10日9时10分,在嵩明县小街镇李官村委会大月字本村小药灵山被警方抓获。


在追捕中,张林苍企图逃跑,武警战士果断开枪将其击伤、当场捕获。

联合追逃指挥部将对在抓捕案犯中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予以奖励。司法厅已经启动问责程序,对此事件进行彻查。




【事件回顾】

张犯逃狱

2017年5月2日上午8时20分,云南省第一监狱七监区在押罪犯张林苍(男,27岁,云南省马龙县人,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年1月18日入监。)擅离劳动现场,趁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之机,强行驾驶一辆130型福田牌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脱逃,并把货车丢弃在距监狱2公里处的虹桥路附近。

趁驾驶员下车等候装货之机,张林苍强行驾驶一辆130型福田牌货车,冲破监狱隔离网和施工用的临时栅栏门后脱逃。

逃亡路线

逃犯张林苍在省一监抢车冲出隔离栏,开到两公里以外虹桥路附近时弃车而逃。



逃犯驾驶的130型福田牌货车

追捕工作紧张有序开展

脱逃事件发生后,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时间成立了追捕指挥部,协同公安干警、武警战士、监狱警察等多个警种,在各大交通要道,车站等相关区域进行了布控和搜捕。

5月3日,云南警方发布A级通缉令,10万悬赏在逃犯罪嫌疑人张林苍(系服刑罪犯)。

在5月4日晚10点的司法厅新闻通报会上,司法厅通报称,为了进一步加大追捕力度,广泛发挥人民群众力量,早日将逃犯张林苍缉拿归案,经联合指挥部研究决定,凡提供有价值线索者,视情予以重奖;提供直接线索并依此抓获逃犯的,奖励人民币10万元;直接抓获逃犯的,加倍奖励。



逃犯生吃活鸡?

武警进山围捕发现带血鸡骨

5月4日,武警云南总队第二支队出动数百名官兵,对越狱逃犯疑似藏匿的山林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在搜索过程中,官兵发现草丛中有疑似逃犯生吃的鸡骨和散乱的鸡毛。通常情况下,一般不会有人生吃活禽,除非是特殊情况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综合分析,越狱逃犯极有可能藏匿附近。在搜索过程中,还发现了疑似嫌犯的脚印。


张林苍其人

2年前,张林苍从普洱运输1200多克毒品,当毒品带到昆明后,张林苍与接头的联系好准备在昆明某4星级酒店交易,他在酒店里开了房间等候前来接头的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民警将张林苍抓获。

案发后,办案机关将相关手续邮寄给张林苍的家人。其家人没有给张林苍委托辩护律师。



去年下半年,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昆明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张林苍服判,没提起上诉,判决生效。今年1月,张林苍被送到云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在此之前,张林苍曾当过兵,复原回家后和父亲跑过一段时间运输,后来在老家马龙县城开KTV,不知什么原因欠了高利贷,KTV也转了要债的人都要到村子里来了。也许这才迫使他走上了运毒之路……

脱逃罪会不会直接将改为死缓或者死刑?

脱逃罪是指,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构成脱逃罪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林苍越狱的行为就构成《刑法》中的逃脱罪。

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张林苍属于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应当按照数罪并罚进行量刑,但因为其前罪(运输毒品罪)已经被判处无期徒刑,那么数罪并罚也只能执行无期徒刑。因此,张林苍被抓获后的量刑只能是无期徒刑。

但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的起算时间是自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因单个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刑罚执行两年可以减刑,但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执行三年才 可以减刑。也就是说,如果张林苍没有脱逃,那么他最早在2019年1月19日后就可以被减为有期徒刑,但因为他的脱逃行为,必须要等待脱逃罪的判决生效后满三年才可以得到减刑,加之其本 次脱逃的行为,在减刑方面将会被从严掌握,实际执行的刑期会远远超过之前的刑期。







孤舟寒夜渡长江,赏花赏月赏秋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76

主题

6万

帖子

8865

金币

13级:大将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注册时间
2016-4-13
14
发表于 2017-5-10 23:26: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8186

帖子

9501

金币

11级:中将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注册时间
2016-3-4
13
发表于 2017-5-10 22:42:1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7

主题

3455

帖子

4069

金币

10级:少将

Rank: 10Rank: 10Rank: 10

注册时间
2015-10-30
12
发表于 2017-5-10 21:56: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金华
部队这次可丢人了  教育的啥啊这是  当兵的贩毒!
http://url.cn/47jGqYO
https://shop136458412.taobao.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3194

帖子

5714

金币

9级:准将

Rank: 9Rank: 9Rank: 9

注册时间
2012-9-16
11
发表于 2017-5-10 18:34: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27岁,走错路,可惜了!
来自安卓手机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70

主题

8212

帖子

1万

金币

11级:中将

Rank: 11Rank: 11Rank: 11Rank: 11

注册时间
2016-12-12
10
发表于 2017-5-10 17:49:0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唉!计划有误!得不偿失!
来自安卓手机客户端
不浮不躁,不争不抢,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主题

837

帖子

884

金币

7级:中校

Rank: 7Rank: 7Rank: 7

注册时间
2017-3-18
9
发表于 2017-5-10 17:01: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驻马店
就等着吃枪子吧
来自安卓手机客户端
啦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

主题

2098

帖子

2472

金币

9级:准将

Rank: 9Rank: 9Rank: 9

注册时间
2017-1-20
8
发表于 2017-5-10 16:59: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驻马店
为秋香哥普法点赞!
来自安卓手机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351

帖子

1733

金币

6级:少校

Rank: 6Rank: 6

注册时间
2017-4-27
7
发表于 2017-5-10 16:35: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开封
法网飞飞,舒了不漏
来自安卓手机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

主题

5095

帖子

4196

金币

10级:少将

Rank: 10Rank: 10Rank: 10

注册时间
2015-8-16
6
发表于 2017-5-10 16:25: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来自苹果手机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223

帖子

1587

金币

8级:上校

Rank: 8Rank: 8

注册时间
2017-4-8
5
发表于 2017-5-10 16:21: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94

主题

3万

帖子

1600

金币

13级:大将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注册时间
2016-12-2
地板
发表于 2017-5-10 16:16: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

来自苹果手机客户端
可以影响我心情的人,在我心中已经有了独一无二的位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