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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万富姐”吴英死缓减刑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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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21:0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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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姐"吴英死缓减刑为无期】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减刑案今天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法院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吴英案大事记
2007年2月13日:吴英被刑拘
曾因创造“一夜暴富”神话而引起海内外关注的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日前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东阳市政府已经着手对吴英下属的“本色集团”进行清产核资,该集团700余名员工已由市政府垫付工资,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007年3月16日:吴英被批准逮捕
记者从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获悉,经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6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于16日被浙江东阳市公安局逮捕。
2008年2月25日:浙江法院受理吴英涉嫌非法集资案
2008年2月25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检察机关对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检察机关指吴英及本色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七亿多元人民币,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林卫平等七人。
2009年12月18日:吴英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
2009年12月18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浙江东阳吴英案终于有了结果,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2月28日:吴英不服一审死刑判决提起上诉
12月28日下午4时左右,也就是10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刻,吴英终于在一份两页的起诉书上签字,提出上诉。在上诉状中,吴英提出5点上诉理由,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2011年4月7日:吴英二审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月7日下午消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在金华市中院开庭,进行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案的二审。吴英的辩护律师二审仍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检察院对她“非法集资公众存款罪”的公诉。
2012年1月18日:浙江高院二审维持吴英死刑判决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了被告人,现已复核完毕。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2年5月21日: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改判死缓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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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1 23:02: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这么厉害,把这么毕巨款玩弄于股掌之间,不过,结局是悲催的。
Catch one's heart,               never be a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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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02:16: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骄奢淫逸——罪不可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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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07:21: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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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2 07:23: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个人觉得吴英无罪,什么叫非法集资?投资者要遵守契约精神,打破金融垄断是好事。
迷途小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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