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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劫持刘红时驾驶的车
刘红(化名)因遭遇电击,脖子、大腿、胳膊留下多处疤痕
4月16日下午六点半左右,刘红在信阳市浉河北路等待打车。一辆带着打表灯的蓝色哈飞私家车向她驶来,司机孙某不停怂恿她搭车。
刘红上车后发现路线不对,这时孙某锁住车窗、车门,拿起一根电棍开始电她的左腿,意欲对其性骚扰。刘红苦苦哀求无济于事,司机先后将车往震雷山方向和郝堂方向驾驶。
期间,刘红发现孙某接其父电话时,语气比较恭敬,推断孙某应该比较“孝顺”。于是,她开始主动说起自己的“家事”:小时候父母离婚,母亲刚生一场大病。孙某逐渐放下戒备心,开始和她交流。
期间,孙某多次停车欲对刘玉实施性行为,终因来往车辆众多未遂。刘红在反抗过程中,腿部和胳膊遭遇电击,其中一次脖子被狠狠掐住,几乎窒息。她用最大力气掰开孙某的手,哀求道:“你不要杀我,杀了我,我的家人就没人管了。”
听到这句话,孙某停止施暴行为,跟刘红说自己失恋的事情,甚至留下电话。刘红称自己刚到信阳,没有熟人,劝孙某开车返回市区,答应与其开房。在刘玉的提议下,孙某驾车来到肖家河一家农家乐餐馆,准备先吃点饭。
这家餐馆正是刘红的朋友开的。为了抓住歹徒,刘红进入餐馆后没有立刻说明情况,而在菜单上写字让朋友报警。
夜晚十点,信阳警方现场抓住正在吃饭的歹徒,并在他车上找到之前施暴使用的电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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