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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冷月葬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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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莘莘学子一片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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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1:30: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无锡
呵呵,不要随意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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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2:55: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嘉定区
引用第31楼冷开水于2009-04-14 19:17发表的  :
百合,说的好
俺挺你
谢谢冷开水~!!俺喜欢你噢~!!
即使你已经不爱我了,即使你已经忘记我了,即使我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我依然会爱着你。。。。。。。我会找个天使替我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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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13:10:3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徐汇区
引用第36楼烟落指尖于2009-04-15 11:30发表的  :
呵呵,不要随意猜测......
网络这个平台就是为了让大家畅所欲言,如果我猜测的不对,你也不用太介意的,同时谢谢你提醒了我。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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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3:24:0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嘉定区
引用第32楼落花舞于2009-04-14 23:47发表的  :
允许说句公道话吗?
首先我对这个不幸的家庭表示同情。
但悲者不能用夸大的说法来获取善良的人们的同情。学校和老师固然有着不可推御的责任,但作为监护人,父母也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孩子租房难道没有经过父母的允许吗?不然租房的费用从何而来呢?
还有,又一女生无故而亡的说法,你能确认吗?悲哀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没有依据的东西最好不要乱讲。你用什么可以担保你所说的真实性?
真的像你们所说的那样,告到中央去又如何呢?你有什么证据呢?中国的向来是“人说老公鸡下蛋”就会有人和“亲眼见”。
.......
呵呵~!!我个人可不可以理解成是你在为那些做了错事不愿承担的人开脱呢???甚至于怀疑你跟他们有关??没恶意,瞎说的~!!嘿嘿~!!
跟贴的人都是善良的,没有跟贴的人就能说是不善良的了吗?应该不是,人嘛都有好与不好的,对于自己觉得须要同情的,就会表达出来,从而给人一种善良感;反之对于不须要同情的人与事,就会给人不善良的感觉,我就是不同情老师跟校方,对他们就是同情不出来,那么是不是就要说我不善良了呢~??
知道我为什么不同情他们吗?其实很简单就是他们没有做让我想要去同情的事情,反之所做的事情让觉得很可耻,让人觉得有种怨恨,也就是说不须要人来同情~!
不管学生死亡是不是无故,总之不会平白死去,定有原由,问题是有没有人去查???有没有人去管??说到上告只是想要有人来管来查,可以还于死者公道,给于活着的人明白~!!因为我是活着的人,我真的很疑惑?我真的很奇怪,好好的人,怎么就死了呢?我想不明白~!我很想要明白为什么~!!
我一直无法接受死亡,既便是知道总归要去面对,但是我还是无法接受,所以我不想任何人死,也不希望有人死去。
学生是不是很容易就死了??我听说学生死的消息已经有好几例了,不管它是不是在同一个学校发生的,也不管它是不是发生在同一个班级里面,但校方与老师都有责任,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楼主这个贴子只是反映了那些应该负相应责任的人们在遇到事情时的态度,而这所反映的态度是让人觉得可耻可恨的,是不可以被愿谅的~!!我个人还是觉得应该把此事公众化,引起大家关注,上告~!!!
即使你已经不爱我了,即使你已经忘记我了,即使我已经从这个世界消失,我依然会爱着你。。。。。。。我会找个天使替我来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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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14:11:2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徐汇区
谢谢楼上的姐姐,我们的想法也是这样的,我们主要就是看不惯事发后学校的态度。本来是朴实的悲痛者最低的要求,似乎被别人误解为一种阴谋,这不是在伤口上撒盐吗!
目前,校方代表也知道了这个贴子的事情,经常去骚扰我表姐,听说让我三天内删除这个贴子,不然要去告我们。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恶人先告状呢?想告我们,好啊,我们等着,我们正愁打官司没门路呢!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留着这个贴子有那么可怕吗?
悲哀的是,亲戚也建议我们删除这篇贴子,怕影响我表姐上学。我就想不明白了,表姐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是我哥的同学,怎么会变成了他们威胁我们的人质了呢?现实摆在眼前,又不能不顾及表姐的前程,我只好先删除掉这篇贴子了,但请大家,还继续关注这件事,不是为了我们,也不是为了我哥,是为了目前在校的千千万万的学子,为了他们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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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4:43: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嘉定区
引用第34楼冷月葬花魂于2009-04-15 09:18发表的  :
          楼上的两位姐姐,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的真实身份,估计应该是校方代表吧。
     首先还是要感谢你们对这件事的关注,但我不明白,为何说我们是“用夸大的说法来获取善良的人们的同情”。这样用生命的代价换取的同情有用吗?又有谁愿意用这种事情引起别人的注意?我们只想做普通的百姓,一家人平平安安的在一起,现在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有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学校明文规定,禁止在外租房子,并且加强管理力度,难道一个普通的家长就能打破这个规定吗?
     我之所以发表这篇文章,不是想再利用公众的力量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只要校方老师为失职向我父母道歉,安抚他们的丧子之痛,这本来是在事发后,学校老师就应该做的事情。如果他们有起码的师德,我也不会把这件事公布于网上!
     法制社会是需要证据的,这点我懂。就在昨天刚弄清楚另一女生的事情是发生在其他学校,我道歉!但谁又能证实学生的保险费学校全额交上去了呢?   
楼主应该把标题改改~!!改成“正在读书的学生莫名死于非命”,这样会有更多的人来观注~!!
楼主也太善良了吧,发这个贴子只是为了让校方老师为失职向你父母道歉,怎么着也是一条人命呀,更何况这死去的还是你的亲哥哥,这也太大度了吧~!
人都死了道不道歉已经不重要了,就算道歉也不是承心的了,就算道歉死去的人也不会活过来~!!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应该为此付出代价~!!我还是那句话,应该引起众人关注,上告~!!只要媒体一曝光就不怕有人不关注,只要有人关注了,就会被重视,只要重视了就不怕问题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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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4:44: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嘉定区
引用第40楼冷月葬花魂于2009-04-15 14:11发表的  :
谢谢楼上的姐姐,我们的想法也是这样的,我们主要就是看不惯事发后学校的态度。本来是朴实的悲痛者最低的要求,似乎被别人误解为一种阴谋,这不是在伤口上撒盐吗!
目前,校方代表也知道了这个贴子的事情,经常去骚扰我表姐,听说让我三天内删除这个贴子,不然要去告我们。我可不可以理解为恶人先告状呢?想告我们,好啊,我们等着,我们正愁打官司没门路呢!如果我说的不是事实,留着这个贴子有那么可怕吗?
悲哀的是,亲戚也建议我们删除这篇贴子,怕影响我表姐上学。我就想不明白了,表姐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只是我哥的同学,怎么会变成了他们威胁我们的人质了呢?现实摆在眼前,又不能不顾及表姐的前程,我只好先删除掉这篇贴子了,但请大家,还继续关注这件事,不是为了我们,也不是为了我哥,是为了目前在校的千千万万的学子,为了他们不再发生类似的悲剧!谢谢你们!
删???为什么要删??这个论坛对他们是够不成多大的威胁的,最多大家在这里骂骂他们,他们这么紧张很明显是心里有鬼,更应该追究~!!删贴子就可以掩盖事实了吗?真是可耻~!!威胁你表姐?还要告你们?呵~~这更可笑了,恶人先告状再明显不过了~!!那就让他们告呀,看他们能让你哥活过来不??无论他们再怎么盖,都盖不住命案已经发生的事实~!!不怕他们告,怕的就是他们不告,只要他们告了,你们就可以上诉~!!谁怕谁~!!最好请些媒体来把事情曝光,像在大城市里更容易引人关注~!比如说北京、上海这些知名的大城市里,这些地方的不平人士可是很多呢~!!这里他们不让发贴,你可以把贴子发到百度网上去,这样点击率会更高~!!只要点击率高了,就算不请媒体,他们媒体也会自己关注的~!!到时候还怕告不赢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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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7:26:5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无语.妹妹太年轻了,你的心情可以理解,所以说凡事要弄清楚了再发表言论,比如你所说的又一女生死亡事件,校方就可以告你诽谤,知道吗?我只是善意地提醒你,让你的言论站住脚.
是谁的责任就该谁承担,不论是学校或是家长,都应该勇于承担责任.你说呢?你说你的父母在这个问题上有没有责任呢?你哥哥身体有没有隐疾呢,这一切都是值得考证的.我只是站在一个中间的立场来看待问题,我认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都应该理性地去看待问题.不是吗?
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以我们的情感意志为转移的.
我想仅仅是论坛的人们的同情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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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18:09: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徐汇区
谢谢你善意的提醒我!
我哥一天没去上课却无人问津,这该怎么讲呢?出事后,老师跑的无影踪,又是怎么回事呢?学校不交该交的保险,我是不是可以告他违法呢?
论坛的同情与言论是解决不了问题,你是不是还在善意的提醒我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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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8:26: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深圳
处理奇怪,建议多联系河南的相关媒体,越多越好,这事要是放在南方城市,县领导可能要完了.只有通过媒体暴光才可能让你们得到更多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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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8:31: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冷静最重要.我想你哥的老师没有必要跑的,你想,如果你是这位老师会跑吗?出了事,做为班主任肯定期配合警方和校方的调查的,所以出事时见不到这位老师也是正常的,这是一般的常理,对此你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你哥班的学生了解呀.
小妹妹,我只是想再次提醒你无论做什么都不要一时的感情冲动,可能你还太年轻不能体味到这一点,说话做事要具有严密的逻辑性,这很重要.如果你的言论漏洞百出,于人于己都是不利的,你说呢.我想你应该是个懂道理的人,不会把我的这些话当成恶意吧.
虽然我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对你表示多么多么的同情,一起去声讨校方或那位老师,但我所说的也不无道理,你说是吗?
同情和谩骂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充其量是一种发泄,有什么意义呢?你真的认为这件事上仅是校方的责任吗?你敢于直面你家庭或父母方面的责任吗?能否把二者摆出来,衡量呢?这样,我们大家方可真正地认识了解事实的真相.你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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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8:33:4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哦忘了问你一句,你是在校的学生吗?怎么天天上网呀,不耽误学习吗?还有你不是在信阳高中上学吗?居住地怎么在上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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