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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该病由狂犬病毒引起,被疯狗咬伤后一旦发病无一生还。
在50年代的1955年、1956、1957年三年级,淮滨共发生狂犬病6例,发病率为1.69/10万、死亡6例,死亡率100%。八十年代的1981年、1982年两年共发生26例,发病率为5.23/10万,死亡26人,死亡率100%。
其中1981年春季,淮滨县县城经常出现疯狗咬人事件,共咬伤560人,发生狂犬病22人,经医治无效,全部死亡。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53年成立,直属县政府,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和防疫站及时向上级写了报告,上级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迅速捕杀疯狗,县城关人民政府发布打狗布告,组织专人打狗,在短时间内打死疯狗400余条。使疯狗伤人事件显著下降。
参考文献:淮滨县志及淮滨卫生志
如今在一些街道存在不带牵绳、大便随意排放、干扰路途上的行人和儿童、 进入公园,在汽车轮子上乱撒尿等不文明养狗现象。这些犬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而狗主则习以为常。狗对路人产生威胁之时,他们会说:俺狗不咬人!
上次去北岗某超市,竟然看到有人让狗坐在购物篮里,推着在超市里闲逛,这点城关西亚超市搞的很好,给狗准备了笼子,看到保安阻止牵狗的进入,就很放心。有次傍晚逛淮河公园,一瘦小姑娘被狗拽着跑,幸亏俺反应快,腿一蹬跳到拐角小路,实在是不喜欢被舔到的感觉,狗大了,真不适合城里养。头几天在白露河路,一女子在清华文苑北侧路边停车,她刚下车,狗就跳出来,横穿马路,吓得我一身冷汗,要是压死了,不知道该赔多少钱。还一次在老三面红旗西侧老汽车站门口,两只狗嬉戏跑到路中间,撞上了骑电动车上的两个工人,两人被甩出几米远,当然,没有人给他们掏医药费,只能自认倒霉。每天来回乌龙大道几次,都能看到好几条狗独自横穿马路,除了流浪狗之外,有狗主的,狗主人能不能能找条绳子牵着它们过马路?
还有狗丢了,上淮滨论坛发帖,光论坛问问版块,就不少人发过帖子找丢狗,浪费社会资源。养狗的一部分人,可能是想找一个绝对服从自己的东西,来填塞内心的空虚和感情寄托罢了,别再故作深情,爱狗就把狗送回农村吧,宽广的田野才是它们撒欢的地方,而不是城市公共区域。真想搁城里养,搁自己家里好好养,实在不行出门抱着狗走,牵紧绳子走,总之,大家都很忙,都尽量少给别人带来不适和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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