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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淮滨全县广大三(四)轮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三(四)轮车驾驶人:
你们好!近年来,我县三(四)轮车保有量不断增加,三(四)轮车逆行、闯红灯、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十分普遍,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开展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全县安全生产“19个专项”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统一部署,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100天的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凡是不符合依法登记机动车上牌条件的,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内燃机或电力装置驱动的车辆,均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车辆。
一是严禁在国省道、县乡道及村村通道路上违法载人(仅限一人驾驶);二是严禁违规营运;三是严禁在城区限行道路(乌龙大道、淮河大道、民政路、文化路、龙泉路、楚相大道、西城大道)通行;四是严禁闯红灯、逆行、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五是严禁非法销售、擅自拼装、改装三(四)轮车;六是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以上如有违者,将依法查扣车辆并予以处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三(四)轮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本着对自己及他人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正确认识和对待本次整治行动,立即停止非法营运、非法驾驶行为,积极配合、服从管理,不心存侥幸、不违法违规、不抗拒执法,为创造安全畅通、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一份力量!淮滨县三(四)轮车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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