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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09-7-6 20: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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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信阳
引用第2楼零上负八度于2009-07-03 09:32发表的 :
先说好的:
以身做则来要求自已是对的,值得肯定。
在说不好的:
....... 切,就是你们这种所谓的卫道士,社会的不和谐面才会更加突出,我个人是很不喜欢现在的当官的,认为他们贪污受贿什么的。但是我内心是这样告诉我的,我其实并不讨厌他们富裕起来,甚至富裕成富豪,这都没什么。只是,你既然也有钱拿了,至少,你可以做点好事为了老百姓,可以去修修学校,这样,你拿了钱还留了好名声。
那些没有权位的富豪们,其实很多人也并没有非要仇恨他们的意思,只是有个别富豪为富不仁,肆意残害无辜贫民的生命,杭州的70码事件就是一个良好的说明。如果你有钱,你可以出国旅游,可以买全套名牌,可以住别墅,但是,请放过我们贫民一条生路就行了。
学一个台湾朋友的一句话,我们小老百姓不在乎在位的是哪个当权者,只是希望开开心心出门,平平安安回家就行了。
现在说我个人的事,淮滨论坛里有许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可能是不想看清真相的群众,我之前开个帖子有说过淮高的事,接着被一些所谓的卫道士拦截。你们说我说话没根据,胡编乱造,你们说话的时候一直向着那个被砍死的班长,你们就知道真实的情况吗?难道那个班长就一点错都没有?中国有很多俗话,有个俗话好,有的俗话也并不中听。例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已经管不住的事情非要自己用自己的方式去处理,闹出了那么大的事,自己也应该有一些次要责任吧。好吧,事情已经发生了,如果要说法,学校是第一监护人,要负和杀人凶手同样的责任,你不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摆个尸体在学校门口,妨碍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有什么好处呢?如果你不相信法律会处理这样的事情的话,那么死者家属完全可以拿起大砍刀把那个砍人的学生也砍死嘛,这样看客你们能看的懂吗?
好吧,现在开始实景猜测(注意,只是猜测)。我如果是那个班长,淮河岸边(以下简称‘你’) 是那个凶手,你不听我的话,我在课堂出了你的丑,然后我觉得这口气咽不下,去找你理论,想让你给我道歉,你不道歉,反而无缘无故拿起了匕首刺我,这可能吗??
或者是:我让你给我道歉,你不道歉,可能你先骂了我,我回嘴,大家都很激动,也搞不清楚谁先冲了上去动的手,期间在搏斗中,你处于上风,然后又机会拿起匕首做威胁状,此时围观群众众多,我拉不下面子,硬冲了上去,你在搏斗中用刀子刺进我的身体,然后你惊恐的跑开,我被送进医院。这个是不是更合理些。
所以说,我一直都在坚持着说他们2个人脑袋都有问题,少加点英雄主义进去,就不会死人了。
另外,在MOP上,很多人并没有同情那个班长,反而有很多人说班长是老师的狗腿子,当然,这话不是我说的,是回帖的超过一半的网友说的。当然,还有五分之一的人说,河南人死一个少一个。如果你非要把这样的事情添加上你同情弱者的思想进去,那么我可以告诉你,在事实还不是确定的情况下,你这种行为是自寻死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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